專家:公益性質事業單位是改革大頭
雖然實施細則沒有出臺,周志忍根據多年研究績效評估的經驗,建議事業單位在制定具體績效考核標準時,要解決三個問題,以防止出現新的不公平:第一,績效標準的目標設定。“目標設定需要單位自己做,但是目前很多單位還沒有這一項,即便一些單位有,所設的目標也僅僅是一些客觀條件,不具備科學性。”
第二,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科學評估的準則。“這里面涉及評估主體、組織結構、程序、標準等,很是復雜,也是技術問題;但是即便復雜,有一條很明確:如果目標不到位,評估就不公正。但是目標到位了,評估如果不科學也不行,否則會把業績比較差的評成先進,還給他高工資。評估準則應該是一些客觀數字指標,這樣不管誰是評估主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指標數不要有假。但是如果評估標準設定主觀,就要考慮考評委員會主體結構問題。”
第三,個人在團隊完成的目標中如何體現。“目前有的單位一項工作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這就需要一套針對個人的評價體系。”
“上面三個問題,每個問題都很重大。目前中國的單位在目標設定方面還沒有科學標準,所以,要推行績效工資改革,前提性的基礎工作需要做到位。”周志忍說。
相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共有事業單位120多萬個,在職人員有3000多萬人,離退休人員900多萬人,事業單位集中了我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高知識群體。即將進行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業單位都進行績效工資改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馬寶成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目前我國把事業單位大致劃分為三類:第一是參考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比如國家行政學院、中央黨校等。這些單位行使法律賦予的公共權力,為社會提供服務。第二是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如中小學、大學、醫療衛生單位,也包括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圖書館和一些科研單位等。第三是經營服務性事業單位,比如出版社、設計院等。
“第二類是目前改革的大頭。第一類事業單位不牽涉到績效工資改革的問題;第三類關于出版社等文化單位,現在很多已經轉企改制了,跟這次績效工資改革的關系不大,即便這些單位也實行績效工資改革,也是自己掙錢自己分配。”馬寶成教授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因為這次提出的績效工資的覆蓋單位首先是提供公益服務的,這類單位也是此次績效工資改革的難點和重點。其次還會包括一些專業性的事業單位,例如科研院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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