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養老保險繳費斷檔,個人補繳辦法首次出臺,北京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人群全覆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發布《關于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下月起,在北京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存檔的人員,可補繳1992年10月后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此次出臺的政策規定,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托存檔的人員,可以按程序進行補繳。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
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北京市養老保險以社平工資為基數,而自1992年以來社平工資持續提高,已增長很多倍,為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受損失和參保人利益,補繳基數需要以目前的社平工資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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