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該《條例》最大的創新之一就是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這在家電以舊換新工作中已經有所體現。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條例》并沒有明確相關處罰規定,部分企業還處于“不知情”的狀況中,這也是未來《條例》落地最大的瓶頸。不過專家表示,《條例》出臺后帶有強制性,也容不得企業“不知情”。
突出生產者管理責任
規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是“十二五”環境保護和固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也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要條件。與以前出臺的規定不同,本次出臺的《條例》最突出的就是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規定生產者應當承擔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的管理責任。
“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重大創新。”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在12月28日的《條例》宣傳貫徹會上強調,“鑒于落實的難度非常大,因此《條例》從頒布到實施,留了近2年的準備時間。”
所謂“生產者延伸責任原則”,是“污染者付費原則”的延伸,指生產者不僅要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負責任,還必須對其產品廢棄后的處置承擔一定責任。
目前,歐盟已經頒布了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污染與防治的兩個指令,這兩個指令的核心內容不同程度地包含了“生產者延伸責任原則”和“污染者付費原則”。而我國自2005年以來,陸續頒布了冰箱、空調、顯示器等產品的能效指標,實施了申明、監督、抽查和公示制度,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起到了一定的實際效果。
記者了解到,在2年的準備時間里,《條例》相關配套政策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編制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等陸續出臺。
“該項制度把廢棄物的管理與生產有機地聯系起來,對于生產廠商而言,也是一次不小的挑戰。” 中國計算機行業協會秘書長于萱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她表示,回收處理和生產要很好地結合起來,需要整個過程的綠色制造。從源頭上實現綠色制造是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簡化回收處理的關鍵。
家電以舊換新是催化劑
記者獲悉,《條例》2008年8月20日被國務院第23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09年2月25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這期間,我們先后制定下發了多個文件。”萬本太表示。
其中典型文件之一就是國家發改委會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下發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第一批)》。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等5類產品列為首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這5類產品也是家電以舊換新的重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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