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上,保險不是想賣就能賣了。日前,保監會頒布《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通過互聯網站銷售保險產品。該《辦法》從明年起正式開始實施。
據了解,目前國內網絡保險銷售平臺主要有三種:一種是保險公司的官方網站,一種是淘寶網等第三方購物網站的保險專區,第三種則是新浪網等門戶網站。
《辦法》規定,從事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必須為全國性的代理公司和經紀公司,應當具備健全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并且規定開展互聯網業務的網站應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相關網站備案并具備可與保險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實時對接的電子商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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