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省出臺旨在推動全民創業的“黃金新政”,名為《關于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
文件公開后,立刻引起省內創業者高度關注。有關專家評價,“這份文件涉及了全民創業最關鍵的三個方面:稅費、資金、軟環境。至今為止,這是我省扶持民營經濟含金量最高、操作性極強的文件!
數月來,本報接到多位讀者來電,有些創業者表示,他們與有關部門對政策理解發生偏差,由此引發一些矛盾。日前,省政府出臺“《關于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解釋”,明確“黃金新政”的政策釋義。
降低門檻
A“籌備期制度”
政策:實行創辦企業籌備期制度,籌備期1年……(省略號后的《關于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原文,參見本報2月12日2版,下同)
釋義:企業在獲得前置審批前,可先辦理籌建照,有效期一年。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行業,在辦理登記時,須在經營范圍一欄中,標明“籌建期間,經相關前置許可審批部門書面同意,允許其正常生產經營”。
主管部門:省工商局
B“資本零首付”
政策: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企業,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6個月內注冊資本到位20%,其余部分兩年內到位。
釋義: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企業(一人獨資公司除外),在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時,可暫不提交驗資報告,6個月內提交注冊資本20%的驗資報告,其余出資兩年內到位。
主管部門:省工商局
C經營場所無產權證
政策:放寬創辦企業經營場所限制。創業者不能提供企業經營場所產權證的,可憑房產部門出具使用權證明或銀行產權抵押證明辦理相關手續……
釋義:創業者可憑房產部門出具使用權證明或銀行產權抵押證明,代替企業經營場所產權證;農民創業者以私人住所為經營場所,不能出具產權證明的,可由村委會出具使用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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