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省工商局
D無形資產出資
政策:科技人員以專有技術、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自辦企業資本金或在與企業合作中作價出資,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釋義:創業者用其所有的專有技術、專利技術、職務類成果出資,開辦相關科技類型的公司制企業,應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政府指定部門認定,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和驗資部門出具評估作價、驗資報告后,可以作價出資,其數額不受比例限制。職務類技術成果可作為自辦企業的資本或作為股份參股。
主管部門:省工商局、科技廳
減輕負擔
E新辦小企業免費、返稅
政策:對新創辦的年主營業務收入5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3年內免收和暫停各類收費,并按照企業實繳地方稅額的一定比例,由當地財政給予最高限額2萬元補貼,具體標準由當地政府確定。
釋義:免收和暫停收取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收費項目,按照《省財政廳省發改委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吉財非稅[2008]435號)執行。同時,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企業實繳地方稅額的一定比例,制定具體的補貼標準,最高限額2萬元。
主管部門:省財政廳
注:關于“吉財非稅〔2008〕435號”
記者調查,“吉財非稅〔2008〕435號”,系在去年下半年出臺。
按照國家精神: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此基礎上,該文件針對省內上述創業人員,還規定免交下列收費:交通部門收取的運輸管理費;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收取的用地管理費;城建部門收取的城市衛生費、占道費;紅十字會收取的群眾性衛生救護培訓收費;人防部門收取的人民防空建設“四項費用”;公安部門收取的駕駛證工本費、機動車輛行駛證工本費、機動車輛安全檢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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