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只要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三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四項應繳稅額。另外,為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商貿、服務型等企業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可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日前,記者從甘肅省人社廳了解到,從今年起,甘肅省將調整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自主創業均可享受稅收優惠了。
擴大范圍
大學生創業有優惠
據了解,此次稅收優惠政策的發布以現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基礎,進行了重大調整和完善,并首次就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作出稅收優惠政策規定。著重支持自主創業,新的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
同時,還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下崗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
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三年之內
每戶每年可減稅8000元
那么,對于納入優惠政策范圍的三類人群將會享受到哪些優惠政策呢?
據悉,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
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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