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加快推進我市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近日,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鼓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意見》。
《意見》從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實行稅費減免政策、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完善公共服務措施、加大組織領導力度等七個方面,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多種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建立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貼息等;鼓勵支持返鄉創業農民工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鼓勵返鄉創業農民工通過收購、參股、持股等方式參加國有企業的改制或重組。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一律允許返鄉創業就業農民工進入。
《意見》明確,返鄉創業農民工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創辦工業生產企業的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從事個體經營及創辦企業,給予政策性稅收優惠,同時分別給予5萬元和50萬元以內財政全額貼息貸款;對引進資金和技術的,按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予以獎勵。
《意見》還提出,建立農民工維權中心,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同時,強化其他公共服務,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落戶和戶籍管理、子女入學、住房、基本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詢和便利措施,及時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優化創業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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