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2日召開的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發揮高層次人才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頒布實施。《意見》的實施為黑龍江省吸引各類人才來龍江創業搭建了平臺、創造了條件、提供了保障,是黑龍江省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意見》從建立完善科技人才激勵政策、加快科技人才隊伍培養和引進、完善科技人員評價機制、強化科技和產業園區成果轉化重要載體作用、充分發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主體作用、全力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市場環境等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同時,又提出六點突破性政策。
提出了讓為龍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在經濟上有所得的激勵政策。提出“以技術轉讓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提供給他人實施轉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轉讓所得稅后凈收入20%的收益。以自行實施轉化或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在項目盈利后3年至5年內,每年可從實施該項成果的稅后凈利潤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獎勵成果完成人”等獎勵制度的內容。根據不同的科技成果投入方式,明確規定了成果完成人相應獲得與之相當的股權、收益或獎勵的最低份額,為成果完成人獲得科技成果收益提供了政策依據。
提出了鼓勵科技人才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措施。提出“將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納入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內容,由省自然科學研究評審委員會對本地區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作出貢獻的工程技術人員、經營人員、管理人員以及中介服務組織工作人員的職稱任職資格進行評審”,對從事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人才單獨采取一套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進行規范管理。
提出了加快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激勵政策。為促進各市地加快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提出“對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新升格為國家級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補助”的激勵政策,目的是要進一步推動資金向科技園區投入、政策向科技園區傾斜、項目向科技園區擺放、人才向科技園區集聚,提升科技園區和產業園區對科技資源的集聚能力及對黑龍江省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支撐作用。同時發揮科技轉化的市場作用,使科技園區真正起到龍頭和示范引領作用。
提出了有關“支持企業購買科技成果”的獎勵政策。在《意見》中提出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的內容,即“圍繞黑龍江省十大重點產業中急需解決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由創業網CYE企業提出技術需求,政府搭臺,組織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積極支持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對購買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的黑龍江省企業,給予其技術交易額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支持企業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對承接高校、科研機構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省內成功轉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企業,經過省直有關部門組織認定后,給予其項目投資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或貼息。”通過鼓勵和引導企業購買成果,提升企業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提出了增加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熟化環節投入的相關政策。為加快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特別是增強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技術研發實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在《意見》中提出“對新建的省級各類重點實驗室和研發、工程、技術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對省級各類重點實驗室和研發、工程、技術中心,定期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優秀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各類重點實驗室和研發、工程、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等方面的獎勵政策內容,以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研發機構,提高技術研發和科研成果熟化的能力。同時,還提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的內容。
提出了建立“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政策。黑龍江省利用中央財政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有利契機,在《意見》中提出建立“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今年,省財政廳已同意拿出2700萬元用于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力度,今后每年都將投入一定資金帶動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共同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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