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億元
考慮到消費金融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最初的資金來源只有注冊資本金,且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信用風險比較高,銀監會認為,較高的注冊資本金是抵御風險的重要防線。因此,《辦法》中并未降低注冊資本金的門檻,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辦法》指出,消費金融公司可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和信貸資產轉讓等業務,并可以進行境內同業拆借、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發行金融債券等。
《辦法》第34條特別提到,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的貸款,不能用于房屋和汽車的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則可以用于個人及家庭旅游、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
貸款利率不能超過基準利率四倍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試點設立初期可能沒有充足的業務運用其資金,如果大量資金閑置在賬面上,將增加消費金融公司的運營成本,因此,《辦法》中拓寬了其業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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