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蔚民:創建創業型城市主要是要建立“五個體系”
尹蔚民在首批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市長培訓班上的講話
(2009年11月12日)
創建創業型城市,就是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構造一個創新的環境和氛圍,激發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讓有利于創業的思想活躍起來,使勞動者的創業激情迸發出來,把各領域的創業潛能挖掘出來,消除一切影響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最終為實現創新型國家奠定良好的基礎和條件。
創建創業型城市,不僅是城市發展戰略的重大調整,是城市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和新引擎,同時通過創建創業型城市,鼓勵勞動者創業,可以使更多勞動者走上創業之路,可以拉動更多的就業。
通過創建創業型城市活動,帶動全國創業氛圍的形成,力爭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實現勞動者創業人數和通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數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制度和政策,使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
創建創業型城市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五個體系”,包括創業的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支持體系、創業培訓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和工作考核體系。
同志們:
剛才聽了七位市長的發言,深受啟發。大家既談了對創建創業型城市的理性思考,又談了創建工作的切身體會;既介紹了創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也反映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既講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打算,也對工作提出了相關意見與建議。大家談得都很好,體現了這期培訓班的成效,也回答了這期培訓班的主題——什么是創業型城市,為什么要創建創業型城市,以及怎樣創建創業型城市。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創建創業型城市的重要意義
就業是民生之本,涉及千家萬戶,是件天大的事。為了做好就業工作,國家制定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出臺就業促進法,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所有的就業政策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舉措就是要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中,經過我們的認真思考后認為這項工作要有抓手,要有平臺,要有先行者,所以我們提出創建創業型城市來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這也是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精神的。去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11個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提出:“要重點指導推動工作基礎較好、條件相對成熟的城市,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相關扶持政策,在組織領導、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社會參與等方面積極探索,建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型城市”。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在各地推薦和評選的基礎上,我部部署了在82個城市開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活動。這項活動,意義重大。
(一)創建創業型城市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客觀要求。建設創新型國家,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做出的重要戰略決策,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現在是一個制造業大國,但還不是強國,其原因就在于我們自主創新的品牌和核心技術都非常少,我們最缺少的就是創新,所以國家提出要建設創新型國家,這是我國一項長期的戰略目標。11月3日,溫家寶總理在向首都科技界發表重要講話時進一步指出,要推動中國經濟在更長時期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走上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軌道,就必須把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戰略目標。建立創新型國家,就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營造鼓勵創新的環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注重培養一線的創新人才,使全社會創新智慧競相迸發,各方面創新人才大量涌現。我們創建創業型城市,就是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構造一個創新的環境和氛圍,激發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讓有利于創業的思想活躍起來,使勞動者的創業激情迸發出來,把各領域的創業潛能挖掘出來,消除一切影響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最終為實現創新型國家奠定良好的基礎和條件。
(二)創建創業型城市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必由之路。到2020年,我們國家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一項重要的指標就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對我們國家來說,這是一項艱巨而繁重的任務。我們認為,實現我國社會就業更加充分,應該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勞動力資源得到比較充分的開發和利用,這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出發點。二是就業機制比較完善,就業渠道暢通,勞動者流動就業、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環境良好,這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條件。三是使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都能得到就業機會或處于積極準備就業的狀態,失業率調控在社會可承受的水平,這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標志。四是大多數勞動者實現就業且比較穩定,并通過不斷提高就業質量持續地增加收入,這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結果。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看,我國就業任務非常艱巨。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素質不相適應之間的矛盾長期存在。突出表現在:在城鎮,每年有2400萬人需要就業,其中高校畢業生就超過630萬,但實際每年僅能安排1200萬-1300萬人實現就業,缺口在1000萬人甚至更多,與此同時還存在結構性矛盾;在農村,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存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矛盾就是城鄉二元結構,我們要解決這個矛盾就要統籌城鄉發展,要統籌城鄉發展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目前我們已經轉移了2.25億農村勞動力,其中到去年年底外出務工人員達到1.4億人,但還有1.2億剩余勞動力需要轉移。
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迫切需要不斷開拓就業渠道,培育就業新的增長點。如何破解就業難題,既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也是人民群眾的期待。解決就業問題的關鍵是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創業就是創造就業崗位,勞動者的創業不僅能為自己創造就業崗位,而且還能帶動更多的人就業,具有就業的倍增效應,據統計,我國1人創業平均可以帶動3人就業,剛才寶雞市市長介紹在當地1萬人創業能帶動5萬人就業。創建創業型城市,不僅是城市發展戰略的重大調整,是城市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和新引擎,同時通過創建創業型城市,鼓勵勞動者創業,可以使更多勞動者走上創業之路,可以拉動更多的就業。
(三)創建創業型城市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去年以來爆發的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和就業產生了重大沖擊,經濟發展減緩,對就業拉動能力減弱;一些企業,特別是出口依存度較高的紡織服裝、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行業受到較大沖擊,有的中小企業停產、關閉,導致部分勞動者失去崗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擴大就業和穩定就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七個文件,其中國務院出臺了4個文件,我部和財政部、發改委、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出臺了3個文件。政策措施可概括為六個方面:一是緊密結合擴大內需發展經濟更多拉動就業,二是幫扶企業克服困難努力穩定就業,三是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創業和就業,四是針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就業困難群體統籌安排就業,五是推行特別職業計劃提高就業能力,六是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改善就業環境。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實,確保了就業局勢的穩定。在應對金融危機中,各地都將支持勞動者創業作為促進經濟增長和勞動者就業的新增長點,通過政策扶持和提供服務,鼓勵他們自找項目、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一批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了就業,并帶動了更多勞動者就業,為穩定就業局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扎實推進創建創業型城市建設
我們創建創業型城市,就是要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培育良好的創業環境為重點,充分調動各方面創業熱情和積極性,努力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新格局。創建創業型城市,要著重把握四個方面:
(一)要把握機遇。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倡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最近,又制定出臺了促進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10月23日,在資本市場首次推出了創業板塊。創業活動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我們希望82個城市在創建創業型城市活動中,都能取得好的成效,創造好的經驗。當前,創建創業型城市正當其時,不僅有法律保障,也有政策激勵。當然,我們也要看到,勞動者創業難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創業政策和創業環境還不夠寬松,創業門檻較高、服務體系還不完善等問題制約著創業的發展。這要靠我們城市在創建活動中去解決。
(二)要把握目標。創業型城市的創建標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要通過創建活動,使城市創業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改善,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二是創業機會增多,創業活動比較活躍;三是創業產生比較好的效果,對經濟發展和就業增加有較高的貢獻率。如果做到這三點,基本上就達到了創業型城市的基本要求。當然,這三點還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具體指標來體現,也就是創業型城市的考核評價體系,把創業培訓的效果、創業服務的質量、創業政策特別是金融政策的落實成效、創業的初始成功率及一年后的穩定率以及對就業的帶動倍增效應等作為衡量創業促就業工作的主要指標,逐步開展考核評估。要通過創建創業型城市活動,帶動全國創業氛圍的形成,力爭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實現勞動者創業人數和通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數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制度和政策,使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
(三)要把握任務。創建創業型城市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五個體系”,包括創業的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支持體系、創業培訓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和工作考核體系。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扎實推進“五個體系”建設。更加注重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按創建方案的安排,完成創建任務。更加注重創業政策的完善和全面落實,在放寬市場準入限制、財稅金融、工商場地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更加注重勞動者創業意識的培養和創業能力的提升,著力形成全民創業的社會氛圍,使每位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人員都能夠參加創業培訓,不斷提高創業能力。更加注重創業服務,為勞動者創業提供開業指導、項目支持以及社會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職稱評定等一系列便利服務,解除其后顧之憂。更加注重全面整體推進,充分利用現有的科技園區、留學生創業園區、創業一條街、孵化基地等資源和政策,建立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有機聯系的良性運作機制。
(四)要把握重點。要組織好重點人群的創業:一是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自主創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增長點。當前,高校畢業生創業率比較低(目前不足1%),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要重視激發他們的創業活力,挖掘他們的創業潛能,發揮他們的專業知識優勢,鼓勵他們滿足市場需求,大膽去試去闖。要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增強創業意識,提高創業能力。要落實好創業扶持政策,激發他們的創業熱情,提供合適的創業項目和創業專家服務,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加強創業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二是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是非常重要的群體之一,農民工經過打工積累了一定的資金,掌握了一定的技術,具備了創業的能力和條件。我們要鼓勵支持農民工運用在沿海發達地區學到的知識和技能,創辦企業、開展農業深度開發和聯合經營。要結合實際,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加強創業培訓,并積極做好項目推薦、開業指導、后續支持等服務。三是做好復員轉業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的創業工作。同時,還有一個重要的群體,就是做好留學回國人員的創業工作,國家實施了“千人計劃”,鼓勵高端領軍人才回國創業。
三、幾點建議
創建創業型城市是做好就業工作的新增長點,也是城市管理者面臨的新課題,需要我們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實際,努力探索,抓出成效。
(一)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創建創業型城市,是對我們推進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理念的創新,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的突破,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這項工作擺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擺在就業工作的突出位置,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建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創業涉及多個職能部門,涉及社會方方面面,需要加強各方協調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承擔起牽頭責任,定期交流工作進展情況,采取聯合攻關等措施,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調動全社會的資源,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做好創建工作,推動工作全面開展。
(三)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大膽創新。各地基礎不同,情況各異,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需要結合實際,突出本地特點,著力解決勞動者創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要勇于實踐,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努力形成具有本地區特色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良好機制。要切實解決勞動者創業過程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讓更多的創業成果涌現出來,讓創業活動更好地開展起來,取得創業帶動就業的實質性成果。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重視創業教育,建設創業文化,營造崇尚創業、競相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和諧創業環境,使敢于創新的開拓精神、苦干實干的務實精神、不折不撓的進取精神、重諾守信的誠信精神、回報社會的奉獻精神,在創建城市中率先建立起來。要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和途徑,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弘揚創業精神,及時總結好經驗和好做法,樹立一批創業典型,形成尊重創業、支持創業的氛圍。
同志們,創建創業型城市,做好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義重大,使命光榮。我們要堅決貫徹國家的重要決策部署,積極努力,大膽創新,扎實工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好新形勢下的就業工作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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