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討論投資移民方案,還是關起門慢慢說。”
這句話,是王強(化名)每周給十余位有意通過投資方式移民海外的國內個人客戶介紹投資移民業務的開場白,盡管每次閉門會議得出的移民方案,千奇百怪。
王強是上海一家中資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投資移民的確是一塊巨大的市場蛋糕。”王強說,2009年他這位涉外業務的律師開始試水投資移民業務以來,每年這塊業務的收入增速超過50%。
胡潤最新報告稱,中國可投資資產超1000萬元的高凈值人群中,擁有海外資產的已達三分之一,其中接近三分之一海外投資就是為了移民,14%的高凈值人群已成功移民或“正在移民的路上”,還有近46%開始考慮移民。
“但投資移民,不是有錢就行,其中操作流程相當繁瑣,可灰色操作的資產轉移門道也很詭異。”王強說。
50萬美元綠卡誘惑
50萬美元就有機會辦到美國永久居民的簽證,已是近年投資移民圈內的熱門話題。
這更像是一條誘人的致富路徑:只要國內移民申請者花費50萬美元和當地美國人創辦合資公司,并聘請10位以上美國當地居民,申請者無需參與合資公司的運營管理,從投資的第三年起,就在能收到合資公司高額分紅的同時,還有把握拿到美國永久性居民簽證。
“其實,這只是美國移民簽證EB-5(以雇傭為基礎的第五類移民項目)的新形式。”在王強看來,原先美國投資移民的資金門檻一般被設定在100萬美元,作為滿足雇用10個美國人兩年的全部成本,便有機會領到EB-5類別的移民簽證。但隨著近年美國經濟復蘇乏力與失業率高企,美國聯邦政府批準了一批“區域中心”,在這些“區域中心”里,境外移民申請者只需投資50萬美元創建商業性公司,并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美國人就業機會,投資者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將可以獲得二年期限的“條件式綠卡”,兩年期滿后,如果該投資者的投資及所創造的10個就業機會仍然存在,投資者將有機會換取永久性美國綠卡。
50萬美元的投資門檻,足以吸引眾多國內投資移民申請者的眼球。
畢竟,相比近期加拿大投資移民的個人凈資產門檻從80萬加元漲至160萬加元,投資額從40萬加元提高至80萬加元,及新加坡投資移民門檻從150萬新元漲至250萬新元,美國50萬美元的投資移民門檻顯得相當低廉。更重要的是,加拿大投資移民要求的資金來源必須是部分資產通過經商取得,而美國只要求財產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
“這就是我們必須關起門來討論投資移民方案的原因。”王強透露,部分國內投資移民申請者的資產來源“錯綜復雜”,甚至包括非經商取得的灰色收入,及尚未完稅的各類收入所得,及存在官司糾紛的繼承資產等,而這些資金都必須轉移境外前,取得“合規身份”。
由于個人資產投資海外相關政策尚未出臺,通常資產轉移境外的操作模式,是投資移民申請者先在境內設立一家公司的同時,在境外“避稅天堂”(如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也得設立一家離岸公司(通常是貿易類公司為主),通過境內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法規,將境內資產結匯50萬美元注資到離岸公司,再由離岸公司將50萬美元投資給美國州政府支持并提供貸款擔保的企業,以滿足EB-5簽證的出資要求。
“至于這些境內資金以哪些名義,通過哪些辦法變身為合法獲得的完稅資金,投資到境外,各家中介都有門道。”一位外資律師事務所參與過投資移民業務的律師透露,通常中介機構在給境內移民申請者操作資產轉移時,會留心避免個人賬戶在一周時間的累計轉移額超過20萬元人民幣,否則外管局等監管部門會對這類賬戶隨機抽查,并要求相關個人提供具體的資金使用用途。
但是,即使國內移民申請者成功將50萬美元注資美國企業并創造10個創業機會,要領到美國永久性居民簽證,仍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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