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在被稱為“世紀專利審判”的蘋果和三星“專利戰”中,加州的聯邦大陪審團裁定蘋果勝訴。除了要求三星支付蘋果超過10億美元的賠款之外,陪審團還發現,三星在設計Galaxy S II 和Fascinate等機型時,侵犯了iPhone功能和設計等多項專利。
在裁定結果出來之后,蘋果要求三星的八款機型在美國禁售。12月將會就此問題召開聽證會。同時,三星表示將會提出上訴。很多觀察人士認為,周五的裁定結果將讓蘋果針對其他公司提出更多訴訟,包括安卓操作系統開發商谷歌。
為了討論這起案例的重要問題,沃頓知識在線采訪了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許大衛(David Hsu)和沃頓商學院法律研究與商業倫理學教授安德里-麥石(Andrea Matwyshyn)。
以下是經過編輯的兩篇采訪記錄。
在第一場對話中,許大衛教授談到了該案例對于創新的影響,因為它是與設計和創意有關的。
沃頓知識在線:大衛,首先您能否和我們講講,陪審團的裁定結果導致的贏家和輸家情況?
許大衛:蘋果顯然是這場官司的贏家,基于安卓系統的設備制造商則要費心思考他們的產品在哪些方面需要更新或改造。當然,谷歌是隱藏在幕后的公司,它沒有直接受到攻擊,但是差一點[直接受到影響]。蘋果的高層之所以將官司堅持到底,我的解讀是,因為他們強烈認為,跟蘋果產品有關的功能要素結合的設計要素為用戶帶來了真正的體驗,而且他們要對之進行保護。因此,基于安卓平臺的大型手機制造商需要思考他們接下來的行動,比如三星、HTC、摩托羅拉移動(谷歌所有)等。
沃頓知識在線:除了蘋果之外,還有其他贏家嗎?據我所知,有人在討論說,開發用于諾基亞手機的Windows移動操作系統可能在這次裁決之后業績大增,因為他們的產品和蘋果/安卓是截然不同的。
許:我認為,這也許是對的,因為這樣就開辟了除了功能性之外的競爭局面。可能比較有意義的是,退一步來看,對案例中受到爭議的專利進行分析。很多專利是和設計有關的,因此并未對創新的功能產生保護,而是包裝部分。還有一些專利并未涉及操作系統的核心,而是跟設計方面有關的,[例如][這樣一些功能,在蘋果的iOS操作系統瀏覽頁面時,只要用戶觸摸頁面頂部或底部,頁面就會“跳回”原處],或在屏幕網格上的圖標排列。
我認為這是加強了設計方面的專利。之前的情況就是如此,如果你是家具設計師,然后想到了一個創新設計,你不一定會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和進行營銷,比如你設計的是“伊姆斯式”椅子,只要他們清楚這并不是正宗的產品即可。[蘋果/三星專利大戰說明],對設計要素的保護范圍似乎已經擴大。因此,這將擴大公司在尋求對其創新措施和知識產權的保護方式的范圍。
對于手機行業的直接競爭者,[這起案例的意義]體現在專利收購方面,正如在過去兩年所做的那樣。很多公司對收購跟智能手機有關的整套“專利組合”表示出濃厚興趣。顯然,智能手機將會成為21世紀的“瑞士軍刀”,目前已經是了,而且正在具備越來越多的功能。因此,幾乎已經形成平臺底層的各種知識產權專利的“占位”局面。
匯總一下,我認為,這起案例將擴大競爭范圍,你提到了諾基亞和微軟,顯然,他們有自己的智能手機硬件操作系統,他們可能正在旁邊觀望。但是很明顯的是,當前的主要競爭是安卓和蘋果操作系統之間的競爭,至少目前如此。這也是為什么該起案例被稱為“世紀[專利]審判”的原因,也是兩大系統開發商在此大戰中正面交鋒的結果。
沃頓知識在線:那么,你認為諾基亞和微軟不會直接對三星、HTC、谷歌及其他安卓手機產生排擠影響?因為蘋果手機在美國市場只是排名第二。
許:對的,我認為行業不會徹底重新洗牌,因為在這類平臺導向的競爭領域,會有一些臨界點。而且必須得到足夠多的重要用戶群體、開發者社區以及公司的支持,讓這些重要用戶群體真正使用起來,因為人們未必只關注當前的功能:他們在試圖預估未來的功能,以便決定采用哪一種平臺。
我認為,[這起官司]會導致一些重新設計,不僅是在智能手機市場,而且平板電腦市場也是如此,因為這些操作系統通常采用同樣的規范,我們可能會看到,安卓平臺開發商會推出更多創意或創新舉措來實現差異化。
但是我認為,微軟和諾基亞現在有一絲機會,他們可以利用這起特殊的事件。但是能否引導成功,還需要拭目以待。
沃頓知識在線:您剛才提到了這起官司可能會激勵更多的智能手機設計創新。專利會鼓勵創新,但是您是否認為,這類官司實際上會有相反的效果?因為蘋果試圖要求索賠的專利,在有些方面似乎嚴重限制了其他市場競爭者的設計和功能方案。隨著所謂的“智能手機專利占位”的出現,我們是否來到了某個拐點?
許:讓我來說明一下雙方的觀點。一方面,可以想象得到,像蘋果這樣的公司,花了數年時間推出了吸引用戶的完美設計,它必然要全力保護這些設計,而且還要防止別人[復制這些設計]。這更多的是關于蘋果公司的象征價值,即便法官力勸三星和蘋果的首席執行官盡量私下解決爭議。當然,蘋果對此嗤之以鼻,因為他們想要對更加廣泛的市場發出聲明和信號,表明他們全力捍衛其成就的決心。
確實如此,我認為,三星想要提出的觀點是,手機的外殼、圓角設計和圖標間隔是否確實需要受到保護。我們必須記住,這里存在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之間的差異。實用新型專利更多的是和手機功能有關;設計專利只是和非功能元素有關。這些是整合在一起推給消費者的。
我認為,我們正在劃出界線,關于我們作為一個社會應當為創新者提供何種程度的保護,同時我們應當從廣義角度來看待創新,不僅僅是技術層面,而是擴展到設計層面,針對自由市場經濟來實現平衡,在自由市場經濟環境下應當存在良性競爭,通過良性競爭發現市場信號,基于已有成就來進行開發,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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