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表示,這項專利是喬布斯最關心的一項專利。根據喬布斯自傳記載,正是智能屏幕設計,讓喬布斯相信蘋果公司(Apple)能夠生產出一款必將獲得成功的手機。
蘋果高級副總裁斯科特•福斯特表示,這項決議可能破壞蘋果與三星(Samsung)的談判。他在初審供詞中稱:“具體細節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但我記得是史蒂夫這樣說過:有些是我們發明的東西。不要模仿。不要剽竊。”
今年9月蘋果訴三星案中,陪審團主要關注五項專利,該專利便是其中之一。當時,谷歌(Google)最大的安卓手機制造商被判賠償10.5億美元。
目前,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宣布所謂381號專利無效,不過專利網站FOSS Patents的弗洛里安•穆勒認為,這并不是最終的判決。
第7,469,381號美國專利第19條要求涉及蘋果的“慣性滾屏”效果,但在審判期間則被稱為“橡皮筋”效果。福斯特在供詞中這樣說道:
“進行滾屏操作滾至末尾時,如果手指繼續把文件或圖片推出觸屏外,松開手后,它們能彈回原位。”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臨時判決第19號要求無效,因為之前提交的兩項專利已經預測到了這項技術,即路易吉•里拉2003年提交的一份歐洲專利和巴斯•奧丁與斯科特•福斯特等人2010年提交的蘋果專利,后面這一點頗具諷刺意味。
因為奧丁本人就是蘋果的用戶界面設計師,是他最先向史蒂夫•喬布斯展示,如何讓過度滾動的列表像橡皮筋一樣彈回來。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為什么能夠根據蘋果之前的工藝判定這同一家公司的專利無效的呢?這是美國專利制度眾多謎題中的一個。筆者弄清真相后將會發布最新發現。
與此同時,三星也迅速提交了一項動議,請求法院撤銷與此相關的侵權判決。
譯者:劉進龍/汪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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