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任你的合伙人,但也要了解人性:既然是合伙生意,那么合久必分的思想準備是一定先要有的。在合作的過程中,即要信任你的合作伙伴,但也需要設置一些規則保護自己。想起來我離開時和A算清帳的時候,雖然知道他已經藏著很多應收帳款,我也只能自我安慰多號點虧早早走人;到C離開的時候,果然又是為了公司帳目不清而大吵至反目的。所以,老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合伙生意中還是不可少的。 5、不要迷戀合伙人,有時候,“需要合伙人”只是我們心里的一個傳說: 這是今年4、5月份出來創業的真實心路歷程,一開始,我總覺得我要做互聯網整合營銷,就一定要有2個技術合伙人不可。之所以我如此“放心”地出來,也是因為與這倆位技術牛人有過1年多的溝通與合作,彼此熟悉。但真的合作起來,才發現彼此的使命和方向根本不能達成一致,只能痛苦地分手(他們希望一切以技術為導向,而我是希望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路線等)。到6月份自己單干,我還是習慣性地想找到一位以前的同事,想讓他來幫助我把銷售這塊擔當起來。但溝通了2個多月,最終還是無果---一個簡單的家庭意見,就讓這次合伙以失敗告終。 這次歷程,才讓我重新思考這個問題:我真的需要一個合伙人嗎?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就算“道”同了,還是會有太多的變數,使得現在的“合伙”成功的機率變得微乎其微。 也正是這次經歷,讓我真正斷了心理上對“合伙人”的依賴性,學會獨立去面對,作為創業者所應該去面對的一切。也讓我真正了解到,我真正能依賴的,是我的員工,和我一起辛辛苦苦打天下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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