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培育并激發中國創業精神
《孟子》有言:“君子創業垂統,為可繼也。”它把創建功業與一脈相承、流傳后世聯系起來。通常來說,培育創業精神,就是要弘揚創業精神,通過興辦實業,追求物質財富增長,推動社會進步。知識經濟時代,在暢通的籌資渠道、打造規模經濟、擁有自然資源等方式對一個國家獲得競爭優勢的貢獻逐漸減弱,世界各國將獲得競爭優勢的關注點更多地放在“人”的身上時,中國要“和平崛起”,就不能走發達國家的老路資本投入、消耗或掠奪資源,應該且必須關注中國人力資源優勢,優先開發人才資源,真正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才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科學發展道路。2008年我國人才總量已達1.14億人,預計2015年能達1.56億人。優先開發人力資源并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的關鍵不僅僅在于“量的積累”的人海戰術,而且在于“質的提升”的激發所有人的創業精神。因此,“十二五”時期不管是堅持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還是建設創新型國家,不僅僅需要創新政策鼓勵人們一次性創業,更需要營造尊重創業創新的氛圍,讓人們將創業精神作為一種價值追求和行為習慣。惟有如此,才能將創業精神培育成為一種不斷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國家競爭優勢。
培育創業精神,中國面臨許多挑戰。我們調查發現,中國創業精神與創業環境得分較低的指標主要是“企業配套服務不足”、“從業人員未接受良好培訓,就業能力偏低”、“基礎設施有待繼續改善”等。埃森哲的調查表明,73%的企業高管認為缺乏良好的經濟和人力資源基礎會阻礙創業精神得以實現,64%的受訪者認為他們的企業不愿意承擔風險。此外,認為發揚創業精神是少數企業精英的事情,與普通員工沒有什么關系,以及知識產權不明,企業發展一直偏重政府導向,而非市場導向,踐行地方保護主義而造成市場過于分散和政府干預過多等,都是導致中國企業的創業精神不如其他國家的主要原因。具體而言,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企業高管認為企業釋放創業精神的障礙主要有4個,即不愿承擔風險和失敗,稅費負擔過重,缺乏資源支撐,以及對變革和適應變革的準備不足。
使創業精神成為國家核心競爭優勢。為確保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并保持其在世界經濟范圍內的領先發展勢頭,根據國際經驗,除著力培育創業精神以外,再沒有其他更合適的途徑。可喜的是,我們已經認識到通過進一步實施體制機制改革來激發人們創業精神的重要性,并在努力嘗試克服妨礙創業精神釋放的各種障礙,從體制機制層面到政策法規層面,直至創辦各類創業園區、創業指導中心等方面都在進行有利于激發人們創業精神的實踐探索。在社會層面,良好的創業文化和制度會培養人們面對失敗的獨特態度,我們應當努力培育全民創業精神,通過制度變革,營造尊重創業,寬容失敗的Cye氛圍,優化創業條件,在全社會樹立勞動為本、創業立身、致富光榮、懶惰可恥的時代意識,營造“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的社會環境,讓一切有利于人們創業的思想活躍起來,把一切有能力創業的人才解放出來,使千家萬戶的創業熱情和沖動充分發揮出來。在教育層面,目前我國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比例與其他國家相比是較低的,自主創業的意識和能力也較為薄弱。根據《2012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2011屆大學生自主創業比例僅有1.6%。其中,高職高專畢業生自主創業比例(2.2%)遠遠高于本科畢業生(1.0%)。出現如此結果的重要原因是大學生知識單一、經驗不足、創業意識不強和資金實力欠缺。當前急需將創業教育引入課堂,推行創業導師制度,注重理論和實踐結合,教學中增加創業意識和創業知識內容,培養學生創造型人格,幫助學生建構創業型知識結構,訓練學生必要的組織、管理、處理人際關系的技能。在企業層面,企業領導者應將知識共享,聘用并留住關鍵人才,以及企業領導者本身必須具備創業精神等視為發揮企業創業精神的有效手段。據易碳家雜志了解到,在創業者層面,通過減免稅收和規范行政、市場環境,降低各種交易成本,不僅要鼓勵創業者開展小型創業,如從家庭生意開始,或成立一個小公司,以填補市場的某個空缺,而且要推行各種創業激勵制度,如股票期權、利潤分享和建立創新型團隊等制度,鼓勵高增長、創造型的創業,激勵并相信那些具備特殊才能的工程師、科學家、管理人才和市場營銷人才等,他們完全有能力把一個創新的想法運作成一種商業化的模式。
(作者系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副主任)
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企業高管認為企業釋放創業精神的障礙主要有4個,即不愿承擔風險和失敗,稅費負擔過重,缺乏資源支撐,以及對變革和適應變革的準備不足。
在全社會樹立勞動為本、創業立身、致富光榮、懶惰可恥的時代意識,營造“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的社會環境,讓一切有利于人們創業的思想活躍起來,把一切有能力創業的人才解放出來,使千家萬戶的創業熱情和沖動充分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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