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從8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此,深圳全市近7萬家餐館、酒樓、食堂等企業或單位每天產生的約為1800噸餐廚垃圾必須交給有資質的特許經營企業回收,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
但由于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短期內,這些被招募或招標的企業實際無法馬上對餐廚垃圾進行大面積回收。這也意味著,將有大量以剩菜剩飯為主的餐廚垃圾將被直接丟棄到填埋場處理,潲水圍城危機逼近。
不算上市民家庭,即使是全市近7萬家賓館、酒樓、食堂,每天跟餐廚垃圾打交道的生產、運輸、處理及執法的環節和人員,牽涉面十分廣泛。這樣一個需要全社會總動員的系統工程,如果關鍵環節不能完善,其效果會怎樣?
由于前期準備不夠充分,如今在法律已生效的情形下,從城管部門,到特許經營企業,再到餐飲企業,實際上都不能真正按規行事,最終損害的是政府的立法權威性。
“一個城市的管理要立法,同時還要實際地去保障立法的條件。一個政府,要從立法、執法等環節,環環相扣,才體現管理能力,立法一定要考慮實際的操作性。”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為民認為。
劉陽(化名)最近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網搜索“餐廚垃圾回收特許經營企業”,但結果一無所獲。作為福田區一家有四五個食堂的國企后勤部負責人,這種焦慮已持續了近二十天。
“《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從8月1日起就正式實施了,里面規定餐廚垃圾必須交給有資質的特許經營企業回收,否則就面臨高額罰款。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還要被追究行政責任!”
事實上,劉陽不知道,深圳首批餐廚垃圾特許經營企業仍在招募中,其行政許可最快也只能本月底才拿到。而她更無法想象,因處理設施建設滯后,這些企業即便與她簽訂合作協議,可能也無法立即實施回收——食堂每天產生的剩菜剩飯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得不自己處理——即丟棄。
“現在確實有空檔期,無法避免。總之(餐廚垃圾)不能再賣給私人了,寧可混入生活垃圾來處理。”深圳市環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承認了目前的尷尬境地。
數據顯示,深圳全市近7萬家賓館、酒樓、食堂等餐廚垃圾日均產生量約為1800噸,如招募按時完成,下月起能立即投入運作的企業其處理量僅為200噸。另一數據則是,深圳生活垃圾處理量已達14400噸/日,年增幅約8%,填埋場早已超負荷運轉。
恢復的行政審批
餐廚垃圾收運特許經營制度與深圳的關系其實是“復婚”。早在2007年深圳即出臺暫行辦法予以確定,但兩年后大部制改革取消了這一行政許可事項。城管部門將這一變故作為此后全市餐廚垃圾糟糕的管理現狀之核心癥結,并在本月1日宣布恢復。
“餐廚垃圾”就是“地溝油”的原料。2006年兩會,宋良毅作為最早關注這一問題的市政協委員專門就此遞交提案,引起深圳高層注意。2007年10月1日《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規定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將餐廚垃圾交由取得許可的收運單位收運。
深圳市騰浪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東江環保(56.80,-0.24,-0.42%)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環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則成為官方指定的三家試點收運企業。
但就在行政許可辦理過程中,2009年深圳啟動大部制改革,深圳餐廚垃圾收運、處理行政許可事項被取消。“嚴格說,其實現在深圳沒有一家是有許可的,騰浪只是拿到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
市環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后城管部門難以有效組織有資質的合法企業進行收運處理,也無法對餐館進行源頭執法。而試點企業也隨后因收運量過低等原因或關閉或長期虧損——唯一仍在做的騰浪,日收集量僅為日處理規模的1/10,每月虧損額達五六十萬元。
本報去年9月調查發現,深圳賓館、酒樓、食堂等大小餐館約有68000多家,餐廚垃圾(包括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日均產生量約為1800噸,其中廢棄食用油脂(包括地溝油、老火油和潲水油)約為150噸。但每天99%的餐廚垃圾去向不明,絕大多數餐廚垃圾被自稱“養豬戶”的私人或公司收走,真正用途無人知曉。“可以說,暫行辦法就是一紙空文!”宋良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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