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知名律師事務所Cravath, Swaine & Moore公布了年終獎,為全美律所行業設立了標桿。今年的年終獎為10,000-60,000美元,較前兩年有顯著提升。很多律所迅速跟進,包括世達律師事務所(Skadden Arps Meagher & Flom)、Simpson Thacher和Sullivan & Cromwell。法律界的很多管理者堅信,高額獎金是吸引和留住一流人才的必要手段,但律師的流動率告訴我們不是這么回事。
律所素有向律師支付高額薪水和獎金的傳統,但律所人員的頻繁流動也廣為人知。全美法律專業人士委員會基金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Legal Professionals Foundation,簡稱:NALP基金會)的數據顯示,2010年,在職律師人數為251-500名的律所中有19%的律師離職,律所提供的頭號離職原因很含糊,都是“工作質量不達標”。(在職律師人數不超過100名的律所平均人員流失率為20%。)可與之相比的是《財富》雜志(Fortune)“最適宜工作的100家公司”的這一比率僅為2-3%(當然,這些最佳雇主中鮮有律所)。這些律所哪里做得不對?
律師離職有很多原因。管理不善是原因之一。Schulte Roth & Zabel的一位中層律師稱:“人們離職時的普遍感慨是謝天謝地,我終于不必應對這些無理要求了。因為歸根結底,讓人煩惱的是總是會遇到或擔心遇到各種各樣的無理要求。”
The People's Therapist、Life In Big Law等業內博客已成為律師們傾訴苦惱的平臺,訴苦的內容從最后一分鐘被要求取消休假,到決不能對老板說“不”,應有盡有。密歇根州最近的一宗法律訴訟或許能讓這些律師們感到心有戚戚。密歇根州律所Canfield的前合伙人迪恩•阿爾托貝利表示,合伙人們也有苦惱。在上個月提交的一項訴訟中,阿爾托貝利指控稱,他被推崇“畏懼文化”的經理們排擠出了公司。
考慮到每家律所投資在新聘用律師身上的費用,合伙人加強對律師工作滿意度的關注合情合理。但律所咨詢公司Edge International的創始合伙人蓋瑞•瑞斯金指出,“大多數律所無視”人員損耗成本。瑞斯金說:“這樣的損耗成本不可接受,但律所行業一直在承擔這樣的成本。”
除了薪水和獎金,律所耗費數千美元招募和培訓每位律師,通常還要支付律師資格考試的考前課程、搬家費用和持續的法律教育費用。一旦這位律師離開律所,這些投資也就隨之被帶走了。加拿大卡爾加里哈斯卡尼商學院(Haskayne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彼得•雪拉說,這種高流動模式或許是一種惡性循環。他說,既然合伙人認為招來的律師會在幾年內離職,就不愿花時間來好好地管理或培養任何一位特定的律師,結果導致這些律師更快地離開。
大多數律所是由從未接受過正式管理培訓的律師們管理的。瑞斯金認為,即便是最好的律師,也可能是最糟的領導。“不能用律師技能來管理企業,”他說,合伙人需要“認識到這一點,管理之道與法律業務完全不同”。
雪拉指出,缺乏這些技能的不只是律師這一行。“最好的工程師不一定是最好的經理或團隊領導者。”隨著這些專業人士逐步升職,他們必須依賴他人的協助,“管理是完全不同的技能”。
很多律所已開始提供領導力培訓,幫助合伙人和資深律師學習法學院所不曾教授的管理技能,但這看起來并沒有列為當務之急。NALP基金會201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在職律師人數251-500名的律所將法律業務管理培訓(即律所營運、領導力培訓和管理技能)平均列在14項律師發展優先選項的第九位,重要性高于個人職業規劃,但低于客戶關系、正式導師制和律師融合度(即讓律師適應律所的環境)。
至少有兩家法學院,哈佛大學(Harvard)和喬治敦大學(Georgetown)的法學院已經意識到了這一教學盲點,推出了相應的課程來教授學生管理技能。除了著重建立領導力、團隊合作和協作技能,幫助律師們“從律師角色向領導者轉變”,喬治敦大學還提供一項合伙人薪酬課程,教授學生“獎勵明星合伙人,解決那些表現不好的合伙人的需求”,“確保薪酬能夠支撐律所的策略、文化和人才管理理念。”
如果合伙人希望留住最好的律師,解決方案或許異常簡單:像對待成年人一樣對待你的律師。讓他們參與到律所業務中來。不要犯傻。別大喊大叫。做得好時請給予積極反饋。正如瑞斯金所述,“更粗的鞭子和更大的靴子并不能迫使人們提升表現。”換言之,如果你善待你的律師,他們的工作表現會更好。或者,正如上述Schulte的那位律師所說:“當我喜歡一個人時,我自然希望給他留下更好的印象。”
這種方式似乎在Munger, Tolles & Olson是奏效的:根據Vault的排名,這家律所的合伙人-律師關系在業內排名第一,在2013年最佳律所雇主中排名第七。比如,通過讓律師進入管理委員會以及將律所財務信息(通常僅向合伙人披露)向普通律師公開,這家律所不僅顯示了對律師們的尊重,也教給了他們一些企業的基本信息。而且,由于這家律所采用“自由市場體系”,鼓勵律師們自己接觸合伙人找業務,合伙人也有動力與律師搞好關系。
“它促使我們的合伙人要成為容易合作的人,”Munger執行合伙人桑德拉•塞維利亞-瓊斯說:“因為他們知道,要想為自己的案件或交易爭取更多資源,他們需要成為別人眼中好的團隊領導人。”
發放高額獎金的律所們,請注意了:律師們希望得到的不只是最豐厚的薪酬。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