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我從香港和新加坡回到了美國。之前,我帶領巴布森學院(Babson College)的26名工商管理碩士在香港和新加坡進行了為期兩周的參觀訪問。期間,我們的學生與當地初創企業的首席執行官、投資人以及教授結伴而行,這樣他們可以了解到在這些地區興辦企業所需要具備的元素與條件。對于馬尼拉來說,最大的教訓是,如果初創企業與當地的文化不符,當地政府不可能主動驅使它們成立起來。
“創業社區”這一概念的形成是基于一個簡單的想法:一個城市或城鎮所擁有的資源可能會利于本地初創企業的發展,也有可能會起阻礙作用。如果創業人士將其創造的資源回饋給創業社區,那么這個地方就能吸引更多的初創企業入駐;如果沒有資源回饋給創業社區,初創企業就會搬走。
在我看來,初創企業多半會為所在的城市或城鎮帶來好處。畢竟,它們能為當地增加就業機會與稅收。它們還刺激了那些為初創企業提供服務的相關產業(如餐飲及酒店)的興起,,更不用說它們為資金提供機構及法律和會計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提供商帶來了新的業務。
創業社區包含六個關鍵要素。它們分別是支柱企業、大學、人力資本、金融資本、指導服務以及價值。支柱企業,如谷歌(Google)和蘋果(Apple),能成為初創企業的早期客戶,并能為初創企業提供人才。人力資本包括從首席執行官到工程師在內的當地人才群體。金融資本的范圍涵蓋天使投資人以及創投人。指導服務則包括兩大層面上的指導:即公司層面與專業層面上的指導。而價值則體現了可獲得回報的行為。
為了創建高科技創業社區,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已經有所行動。例如,新加坡政府為入駐該國創業社區的初創企業提供一定的政府撥款。例如,其中有一項計劃規定,如果初創企業能從私人投資者那里獲得大約80,000美元的投資,那么它將獲得政府提供的50萬美元的撥款。
但是,如果初創企業未能實現財務目標(這是初創企業在獲得政府撥款時雙方商定好的),那么它就得關門歇業,創始人也必須離開新加坡。而且,一旦初創企業花光了第一批政府撥款,而又沒有什么外部資本可供利用,這樣它要么必須實現盈利、吸引國外投資,要么選擇倒閉。
就香港而言,香港政府并不會為高科技初創企業提供現金。在這里,人們認為房地產(行情 專區)是最值得投資的領域。香港人本著對商業地產投資的摯愛,外加他們準備將商業地產與高科技結合起來的愿望,香港政府于1999年為香港首富李嘉誠的次子李澤楷提供了一份興建數碼港(Cyberport C ye)的單一來源合同。按照設想,數碼港將興建一系列遠離市中心地帶的建筑群,高科技初創企業將在這里獲得蓬勃發展。在數碼港,的確建成了大批漂亮的樓宇大廈,但是卻沒有激發出太多成功的高科技初創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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