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關鍵要素,對于任何組織的正常運行來說都不可或缺。在企業衰退時期,組織內的不信任感會加劇。因此,了解如何建立和保持信任,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必要。是哪些因素促成了組織內的信任或不信任?組織內不同層級的員工之間是否有可能建立信任?
作者根據一項全球實證研究以及作為企業教練的實踐經驗,提出并驗證了一個有關企業內部信任機制的理論模型。他們認為,管理者和員工之間建立信任,是一個基于重復行為的循環過程。當管理者的行為值得信賴時,員工就會更加信任他們,進而鼓舞自己以更大的熱情投入工作,并展現出組織公民行為。反過來,員工更加熱情地投入,又會增進管理者對他們的信任。就這樣,組織內形成了一個信任的良性循環。
這個循環的開端,在于管理者通過自身行為向員工灌輸信任。管理者的六種重要行為,有助于在員工心里撒下信任的種子。
1.一貫性和可預見性
如果管理者做事始終如一、可以預見、前后不矛盾,并且總向員工解釋各種決策和行動,就會在員工心中激發起更大的信任。反之,如果管理者做事沖動,經常朝令夕改、任意而為,就會失去員工的尊敬。員工可能仍會聽從他們的命令,但由于不了解命令背后的道理,所以心里非常沮喪。
2.正直誠信
僅憑決策的一貫性,還不足以在員工中間營造信任的氛圍。為了贏得信任,管理者必須在行動中體現誠信,也就是說,他們的行動必須符合道德準則。這意味著管理者不能說空話:他們要做到言出必行,而且是切切實實的行動。
3.公開溝通
這是信任關系的另一個基本變量。不管真相會多么令人不快,管理者也決不能向員工隱瞞。如果管理者只是一味地回避問題,員工就更有可能自行其是,或者干脆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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