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股本小,則改制時可能涉及的繳稅義務小
改制時,公司一般都采取行整體變更方式,其中,整體變更后若股本有所增加,且新增部分股本若來自于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將可能涉及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上市前股本小,則改制時新增股本小,可能涉及Cye繳稅義務也小。(對于整體變更折股時,個人股東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存在不同的看法,此處采納的看法是按股本新增部分*個人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基于此種原因,許多公司在整體變更的過程中并不增加股本,比如天晟新材300169、捷成股份300182、天澤信息300209、科大智能300222、好想你002582。
4、股本小,有利于“粉飾”每股凈利和發行價格
股本小,每股凈利就高,那么發行的價格相應也高。這有利于公司的形象宣傳——股價高的公司通常被認為是好公司。前面我們已經知道股價可以在不改變公司價值的情況下進行人為調控,但這也是一些不專業媒體工作者面向公眾的宣傳的說辭。
5、股本小為上市后的市值管理操作預留了空間
市值管理的目標是市值最大化。實現市值最大化的根本在于將公司經營好,但其中也有一些技巧性操作手段。在適合的時機派發送紅股、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派發現金股利,均是對于二級市場的利好,有利于增加市場關注程度,保證交易的活躍,也有利于維護和機構投資者的關系。(股票交易活躍的好處在于,想買的時候能買入,想賣的時候能賣出,同時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價受到不可控制的莊家的要挾)
派發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本身不改變公司的經營情況,但由于股本增大,股票價格降低,因此略微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買得起這只股票的股民增多了,配置更靈活了),加上人們對送、轉后股價上漲形成了固定預期,因此,進行這樣的操作后,股價一般能上漲。如果上市前股本較小,就為派發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預留了空間。
在我國,上市公司進行現金分紅的情況并不多,因此現金分紅也被視為利好。股本小的時候,派發現金股利的資金要求也較低,便于操作。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上市后現金分紅、派發送紅股、用盈余公積轉增股本的操作時,個人股東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僅為上市前同樣操作的一半,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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