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償還的5000萬債務
2006年3月,鄧中工廠在交通銀行的300萬貸款到期,鄧中決定,再向“朋友”大借一筆,好把銀行的貸款和近400萬元的高利貸補上。 由于此時鄧中的土地和廠房都已大幅升值,其一個“朋友”沈先生慫恿他以此為抵押,向另一銀行的余杭支行申請貸款500萬元。不過,由于超過500萬元的貸款需要上一級銀行審批,銀行只答應借款470萬元,前提是要先存進300萬。
在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數據面前,鄧中“腦子又開始發熱”。于是,他先借了300萬高利貸把交通銀行的貸款還上;接著又借了一筆300萬元的高利貸,存進了上述答應貸款的銀行。這其中,就包括向沈先生借的高利貸,月息是5分到1毛。
誰知,在隨后的審查中,銀行以廠房產權證上的面積與土地證上的面積相差2.3平方米為由,拒絕了貸款。在沈先生的指引下,鄧中又轉向另一家銀行,這次如愿貸到了350萬元,但這筆錢只是一轉眼的工夫,又進了高利貸者的腰包——其中300萬元用于支付高利貸本金,另50萬元支付利息。
到了2006年5月,鄧中欠下的高利貸已經超過700萬,每天的利息就有4萬~5萬元,“我感到恐懼了。”從那之后,企業經營狀況未見起色,又背上了沉重的利息負擔,債主時常上門。作為保證人,鄧中親戚的企業也受到騷擾,兩人的人身安全也遭受威脅。
2006年6月至11月,為了償還利息,鄧中不斷借高利貸,最終,本金越來越多,利息也越付越多。到當年11月15日,鄧中欠下的高利貸本金已超過1600萬,每月利息達144萬元。在借了3個月的高利貸還利息后,他再也不敢借了,利息也無法償還了。
“到了今年初,我盤算了一下,幾年中付出的高利貸利息就超過了2000萬元,但還是欠著超過2000萬的本金。我打算把廠子賣掉,但一時沒人要,沒辦法,我只能躲,過一天算一天。”說完,鄧中陷入了長時間的沉默。
鄧中最后告訴記者,目前其總債務已超過5000萬元,如果廠子不倒,不用付利息,再過10年,他是能夠還清債務的。可現在,他根本無法在廠里進行管理,整天得應付一堆債主的“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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