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表示,《放貸人條例》一旦通過并實施,在國家法律的保護和鼓勵下,將會有更多的民間資本“浮出水面”,“地下金融”也將棄暗投明走向前臺。這將有助于規范民間金融,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
央行表示,目前正加快制定的《放貸人條例》,并將明確非吸收存款類放貸人主體的法律地位,通過規范民間金融,使其盡快“浮出水面”。據了解,《放貸人條例》的最大突破將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以自有資金注冊成立“只貸不存”的放貸機構,從而打破被銀行壟斷的信貸市場。
另據了解,截至1月末,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已超過48萬億元,同比增長20%以上,儲蓄率仍呈現居高不下的局面。另一方面,我國民營企業約80%的資金需求來自于自我積累和民間融資,缺乏貸款支持。
專家認為,在當前保增長壓力不減,而社會投資相對不足的背景下,釋放民間融資是適時之舉。據專家估算,我國民間資金總量至少在2萬億元左右,現在釋放民間融資的活力,對拉動民間投資,保經濟增長意義很大。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經濟系副教授郭研表示,民間借貸這條老百姓的理財路其實已存在很多年了,但一直在暗中行走;而對這種“草根金融”的陽光化,將使老百姓得到法律保護。他認為,從金融改革的發展來看,民間借貸的解禁是遲早之事,是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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