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征稅數額過高
“按照最高稅率,iPad的進口稅率也只能是17%,20%的稅率明顯過高。”
新京報:那么根據ITA,關稅降到零,iPad的進口稅應該在多少合適?
商務部人士:總體而言,海關現在對iPad征收1000元的進口稅,這一規定與WTO規則不一致主要有兩點:
首先,稅率過高。海關將iPad歸入計算機類產品,適用的進口稅率為20%。
行郵稅是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合并征收。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并計征。目前我國增值稅稅率最高為17%,而計算機現在關稅是零,也沒有消費稅。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稅率,iPad的進口稅率也只能是17%,20%的稅率明顯過高。
新京報:不僅僅是此次iPad被要求繳千元進口稅,在海關總署2007年修訂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中,明確“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包括個人計算機及其存儲、輸入、輸出設備和附件、零部件。”適用的進口稅稅率為20%。
商務部人士:我們曾在2005年與有關部門就此進行過溝通,建議使這一體制符合WTO規則,但是很遺憾沒有結果。
稅率過高,只是行郵稅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之一,還有其他一些與WTO規則不一致的地方,問題的關鍵是,主管部門將個人行郵物品定性為“不同于貨物的物品”,因此不必適用WTO規則中的貨物貿易規則。
由于有這種“獨特”的劃分,行郵稅體制一直“游離”于WTO規則之外。當然,個人行郵物品適用貨物貿易規則,并不是要完全按照進出口產品那樣管理,國際上的慣例是適度寬松。如果行郵稅稅負水平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消費者也很高興納稅。
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有幾個基本的原則,即寬松管理,適當征稅,免稅額高,高達1000美元甚至2000美元,稅率很低,這樣稅額就很少,不會造成消費者的過重負擔。
5000元完稅價格被指過高
“現在很多計算機類產品價格都沒有達到5000元,將5000元作為繳稅的基數,實際稅負就會過高。”
新京報:目前的這種征稅體制還有其他問題?
商務部人士:我們的體制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超限額退運,這是一種變相的數量限制;免稅額過低,現在郵寄的免稅額降到只有50元人民幣(即稅額50元以內可免);稅率過高,與我們的關稅減讓承諾存在沖突;再就是任意性比較大,比如超過完稅價格(指海關確定的征稅基準價)幾倍的物品就要按全額納稅,現在又規定超過5000元免稅額的不可割的物品就要全額納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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