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時長達五年的調研起草后,《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終于浮出水面。6月7日,這份文件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上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一些業內人士指出,盡管這份數易其稿的文件只是在原有法律上做了較小修改,但已傳遞出中國征稅方式將發生質變的信號。
“一次過渡性的修訂”
稅收征管法頒布于1992年,歷經了1995年的一次小修和2001年的一次大修。本次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啟動于2008年。
五年來始終參與這部法律修訂的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告訴記者,這次修訂更多集中在技術層面,解決了該法與行政強制法、刑法、行政許可法等銜接的問題。
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稅收保全、強制執行范圍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擴大到包括自然人在內的所有納稅人。因為現在一些新經濟單位,不向稅務部門登記,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門登記,有些營利性的公益組織向民政部門登記,這不利于實現稅收的公平原則。
事實上,這次修訂在很多專家看來只是“小修”,是一次過渡性的修訂。
“目前稅收征管中很多比較核心的問題這次修訂沒有觸及,比如征管程序運行不暢、納稅評估等等,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協調,從輕重緩急看,只能先解決一些急需的,今后這部法律大修的空間還很大。”劉劍文說。
涉稅信息共享成焦點
關于涉稅信息共享,是本次修訂中討論的焦點。眼下,涉稅信息涉及銀行、公安、國土、住建、海關等等部門,稅務部門無法全面真實掌握核心涉稅信息。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內容,除了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提供的涉稅信息范圍進一步細化,只是原則上規定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所掌握的涉稅信息,而涉稅信息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劉劍文指出,涉稅信息共享是部門之間權力配置的過程,需要部門之間的銜接與協調,十分復雜,目前還不具備這個條件,但這的確是今后的一大方向。
征稅方式變化往往與稅制改革進程相連。在中國,以增值稅、營業稅為代表的間接稅是目前整個稅制格局中的主體,對個人而言,納稅感覺并不明顯。提高個稅、房產稅等直接稅比重促進稅負公平,一直是中國稅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并寫入“十二五”規劃,但至今這一目標未獲實質性突破,其中一個原因是需要征稅方式重新構建,需要建立稅務機關直接與個人“面對面”的征稅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除了將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的范圍擴大到包括自然人在內的所有納稅人,同時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其他個人納稅人應當在居住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