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雇主該付多少薪水?”“員工該領多少工資?”這些不過是細枝末節的問題。基本的問題應該是:“企業能承受多少開支?”更高的工資,是指比十個月前或十年前高的工資,而不是比該付的多的工資。這是汽車大王福特先生總結出來的企業發工資的秘密。
靠慣例來經營企業,例如,聲稱自己“按行業普遍標準支付工資”,是行不通的。就好像不會有人說,“跟別人的產品相比,我的商品既不質優,也不價廉。”哪個正常的廠商都不會主張:只有買最便宜的材料才能制出最好的產品。那為什么還常有人言之鑿鑿,要求“精簡工人”,聲稱降薪會使整個國家受益?這只意味著降低購買力,縮小國內市場。如果工業如此經營不善,不能讓人人都過上像樣的生活,那還要工業有什么用?沒什么比工資問題更重要了:這個國家大多數人都靠工資生活。他們生活質量的高低——工資的厚薄,決定了國家的繁榮與否。
發工資
福特的所有工廠都實行日薪6美元的最低工資;之前規定是5美元;再之前則是該付多少我們就開出多少。按過去的舊標準支付薪水是不道德的,會這樣做的企業是最糟糕的企業。
首先來談談雇傭關系。很少有人稱雇員是雇主的合作者,但他還能是什么呢?當一個人自己的時間與精力應付不來企業的管理,他會雇名助手與他合作管理;那么,如果一個人自己的體力應付不來企業生產,他為何不能稱那些來幫他生產的人為“合作者”呢?任何一家雇用超過1人的企業,都存在這種合作關系。一旦一個人請別人來協助自己——即使這名助手不過是個毛頭小伙,他便有了一名合作者。即使一個人擁有全部資本與生產材料,全權決定公司運營,但除非他靠自己一個人管理,一個人生產,他才可以稱自己完全獨立。只要還需他人幫助,一個人就不是獨立的。這是一個相互的關系——老板是員工的合作者,員工是老板的合作者。因此,無論哪一方,都不該認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兩者都不可或缺。如果有哪一方頤指氣使,都是以對方的損失——最終也是自己的損失,為代價的。資本家或勞動者若分成兩派,相互對立,實在是愚鈍至極。雙方本互為合作者,如果針鋒相對,損害的只是組織的利益。而在這個組織中,他們本應該互相合作,從而雙雙受益。
作為領導者,雇主應努力付出比行業一般標準高的薪水,而工人則該努力使之成為可能。當然,在每家企業好像都有人認為,即使自己全力以赴,到頭來也只有雇主得了好處,自己分不到半點利益。很遺憾會有人這樣想。但這些想法確實是存在的,或許還有幾分道理。如果雇主總是督促工人們拼命工作,可工人們很快就意識到,自己竭盡全力工作也得不到回報,那他們自然會恢復“敷衍了事”的狀態。但如果在他們領工資時,發現辛勞工作得到了回報,這回報證明了更努力工作就有更高的工資,那他們就會意識到,自己是企業的一分子,企業的成敗取決于自己,個人的得失也取決于企業。
“雇主該付多少薪水?”“員工該領多少工資?”這些不過是細枝末節的問題。基本的問題應該是:“企業能承受多少開支?”
無疑,沒有一個企業能承受入不敷出。就像是從井里抽水時,抽水的速度如果大于水流入的速度,井就會干涸,靠井取水的人只能忍受口渴。或許他們認為,一口井干了,可以再抽別的井——那所有井都干涸就不過是早晚的事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要求更為公平地分配報酬。但必須認識到,報酬也是有限額的。企業的規模設定了這些限制。一家企業若只贏利10美元,是拿不出15萬美元來分發報酬的。企業限制了工資,那什么限制了企業?企業故步自封往往是由于遵循不好的先例。
如果工人們不再討論“雇主應該這樣那樣做”,取而代之,討論“企業應該這般激勵生產,那般管理,這樣它便能做到這樣那樣的事”,那么,他們便能取得實質性的進步。因為只有企業才能支付工資,只有以企業為保障,雇主才能發得出工資。但如果根據企業狀況,明明可以發更高的工資,雇主卻拒不這樣做,該怎么辦呢?一家企業,通常對許多人來說就意味著生活來源,是不可恣意損害的。損害一家企業無異于犯罪,因為許多人在此工作,以此為生,實現自我價值。罷工也好,停工也罷,損害的都是企業,百害而無一利。雇主打量著員工們并尋思著,“我能讓他們接受多低的工資?”員工們回瞪并揣測道,“我們能逼他開出多高的工資?”這些都無助于事。雙方最終還是要回到企業身上:“怎樣才能使這企業穩健運營并獲利,能讓我們都過上安穩舒適的生活呢?”
但絕非所有人都能將這點想明白。短視的陋習,一時難以根除。對此我們能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沒有任何規矩或法令可使之改變。但如果能意識到這關乎切身利益,人們便會改變這一陋習。雖然尚需時日,但一定要讓更多人認識到這一點。因為一個企業里,雇主和員工都是為同一個服務的目的而工作時,這個企業定會穩步發展。
那么,我們所說的更高的工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更高的工資,是指比十個月前或十年前高的工資,而不是比該付的多的工資。今日的高工資在10年后再看也許就是低工資了。
如果對企業經營者來說,努力提高分紅是理所當然的事,那他也理應努力開出更高的工資。但付工資的并非經營者——當然,如果他能付卻不愿付,那就是他的責任了;單憑經營者是付不了高工資的。高工資要靠工人們自己掙得。工人的勞動是生產力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經營不善可造成勞動與材料的浪費,使勞動成果付諸東流。反過來,勞動也可使苦心經營前功盡棄。但在良好經營與誠實勞動中的合作關系中,還是工人使高工資成為可能。工人投入能力與技術,如果他誠實勞動,全身心投入工作,他就應該獲得高工資的回報。不僅因為這是工人掙得的,也因為很大程度上正是他創造了高工資。
然而,也該清楚一點,是車間生產造就了高工資。沒有車間的生產勞動,高工資是不會出現在薪水袋里的。永遠不會有哪個工業體系是不需要生產的,自然法則規定了這一切。誰都不該游手好閑,不思進取。工作使我們心智健全,使我們自尊自愛,使我們獲得救贖。工作遠非詛咒,而是上天賜予我們最好的事。只有誠實勞動才能生成社會公平,多勞者多得,因此,在工資里有沒有施舍救濟的因素。那種為企業鞠躬盡瘁的工人,是一個企業所能擁有的最好的工人。但不能指望著,不用對其功勞作適當認可,他也能這么一直工作下去。如果一個人感到,無論他怎樣努力工作,都得不到充足的回報,不能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他就不處于工作狀態。他感到焦慮、擔憂,這反過來又影響了他的工作。
相反,如果一個人感到,他每天的工作不僅維持了生計,還能讓自己過上較舒適的生活,能讓子女們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能讓妻子生活中享有一些閑趣,那工作在他看來就很不錯,他就會愿意盡全力做好這工作。這對他,對企業,都不失為一樁好事。如果一個人不能從日常工作中得到滿足感,他其實就錯失了工作回報中最好的部分。
因為每日的工作是件很重要——非常重要的事!它是世事之基,自尊之本。而雇主應比他的員工更努力地工作。一個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雇主,一定是個工作努力的人。他不能說:“我手下有數以千計的人為我工作。”實際上,是他在為這數以千計的人工作——他們工作得越好,他就越忙,忙于安排他們生產出的產品。為了做預算,工資與薪水都有事先定下來的數額,它們都是事先定好的利潤分配。但在年末將近時,我們常發現能付得起更高的工資,那就該這么做。既然我們一起工作,每個人都有權利分得利潤——無論是以高工資、薪金,還是補貼的形式。現在,人們已開始普遍認識到這一點。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