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種明確的要求,要將人的作用提高到與機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一點將會實現。問題在于,是采用明智的方法,既不損害現在仍為生產支柱的物質方面的作用,又同時提高人的作用;還是以不明智的方式,擯棄過去多年累積的物質財富。企業意味著國計民生,反映經濟進步。我們并不想損害企業的利益,我們想做的只是更好地認可人在企業中的作用。不用引發混亂,不用造成任何人的損失,我們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而且讓每個人都受益。秘訣便是,認可人與人之間合作關系。除非每個人都能完全自給自足,在任何方面都不需他人服務,否則我們仍需要與他人合作。
這,便是工資的基本事實:合作關系中的利益分配。
什么時候工資可以被認為是足夠的呢?通過工作,期望過上什么樣的生活是合乎情理的呢?你曾想過工資的作用是什么,或應該是什么么?如果說工資應該是承擔得起生活開支的,那跟沒說沒什么兩樣。生活開支大部分取決于生產和運輸的效率,而生產和運輸的效率,又由管理和工人工作的效率決定。辛勤工作與完善的管理,理應帶來高工資與低開支。如果我們試圖以生活開支為準來制定工資,是理不出頭緒來的。生活開支是結果,因為生產、管理等產生它的因素一直在改變,我們是沒法指望它穩定的。試圖以生活開支為準制定工資,就像是一條狗追著自己的尾巴跑。再說了,誰又能規定,計算開支該以哪種生活為依據?我們不妨開闊思維,看看工資對工人意味著什么——以及應該意味著什么。
工資承載著工人車間工作外的全部負擔,意味著工作時必要的服務與管理。每日的生產工作,是人類開采過的最有價值的財富之礦,自然能至少負擔工人在工作外的全部開支,自然應照顧到工人垂暮之年的生活——那時他不能也不應再勞動了。要做到這些,企業就應該按一個生產、分配、獎勵的規則來調整自身,這樣,它的利益不會再落入那些無助于生產的人兜里。我們要建這樣一套體系,使之既不依靠仁慈雇主的善意分發工資,也不會被邪惡自私之徒利用。因此,我們需在生活的確切事實中找到基礎。
一斗小麥值1美元也好,2.5美元也罷,一打雞蛋是12美分或者90美分,每日勞動所耗體力都是一樣的,那么,這對每日生產工作究竟有何影響呢?
如果只考慮工人自己的話,要計算他的生活開支和應得報酬就很簡單。但工人并非孑然一身,與世隔絕。作為一個公民,他為國家福利作貢獻。作為一家之主,他可能膝下有兒女,要用掙來的錢將他們培養成有用之材。我們必須將這些都考慮到。你怎么去計算,家庭為每日工作付出多少?如果按工作量付工人工資,那他的工作又有多少該歸于他的家庭?多少是歸于他作為公民的身份?多少是歸于他作為父親的責任?工人在工廠工作,他的妻子在家里也是在工作,工廠必須為他們兩人支付工資。在什么樣的計算體系中,家庭也在一天的工作成本中占一席之地?一個人的生活本身,是不是工作的“成本”?一個人有能力擁有一個家庭,算不算“收益”?是否每日工作的回報應該以現金計算,以滿足一個人自己及其家庭的需求后所剩金額數為衡量標準?還是說,嚴格在生活開支范圍內考慮這些關系,收益應該另外來計算?也就是說,在讓工人養活自己及其家庭后,在讓他們有衣穿,有房住,讓其子女接受教育,讓他們享有小康生活之后,是否也該提供更多錢讓他們用作積蓄?這些是否都是工資需涵蓋的呢?我認為是的。否則,孩子們將前途慘淡,母親們也不得不出去工作。
這些問題都需仔細觀察和精準計算。也許,沒有一項與經濟生活相關的事,能像認識到每日工作需承擔多少負擔更令人詫異了。
也許我們能精確算出——雖然干擾因素甚多——每日工作會消耗工人多少能量;但是,要準確算出需補充多少能量,才能使這人第二天繼續工作,卻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樣也不可能算出,這些消耗的體力中有多少是再也補不回來的。經濟尚未能建立一種補償工人體力消耗的基金。雖然可以用養老金來代替這種補償,但養老金并不等同于每天工作應得的回報,無法負擔生活開支、體力消耗,以及體力勞動者不可避免的身體衰竭。
至今即使是最高的工資,也沒有達到應有的那樣高。企業組織仍不完善,目標仍未明確——企業目前所付工資不過是該付的一小部分,企業的目標應該是付比這要多的工資。這便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工作。談論廢除工資制度,建立公有制,全然無濟于事。只有在工資制度下,才可以按勞分配。廢除這一制度,則會滋生普遍的不公平;完善這一制度,才有可能得到最大的公正。
多年來,我對工資有了不少認識。撇去其他不說,首先,我相信銷售量有很大一部分取決于支付的工資數額。如果我們發高工資,這些錢將會用于消費,會使商店老板、批發商,以及其他行業的廠商和工人更富裕,他們的富裕反過來可提高我們的銷售量。全國范圍的高工資可促進整個國家的繁榮。當然高工資的前提必須是高產出。如果產量下降卻支付高工資,那么企業只會日漸衰頹。
在一段摸索期后,我們才確定了在工資方面的政策。在T型車完全投入生產后,我們才認識到怎樣分發工資才合理。過去,我們采取的是利潤分配的形式。前些年,每年年末,我們將盈利的一部分分發給員工。例如,早在1909年,我們以工齡為標準分發了8萬美元。工齡為1年的工人領取其年薪5%的紅利;2年者,7.5%;3年者,10%。有人反對這種方式,認為與日常工作無直接聯系,在工作久已完成后,一個人才領得他應得的一份,而那時,它的到來幾乎像禮物一般。將工資抹上慈善的色彩,總是件很遺憾的事。
而且,那時也未能根據工作性質科學地調整工資。B類工的工人可能比A類工的工人工資高,但實際上A類工對技術與體力的要求可能更高。除非雇主與員工都認識到,工資標準并不是憑空臆測而來的,否則,工資方面會滋生大量不公現象。因此,1913年,我們開始對車間數以千計的操作進行用時調查。通過對用時的調查,我們可在理論上確定一個工人的產量應該為多少。如果再將各種因素考慮在內,就可以得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每日標準產量。然后,再結合所需的技術,就為工作定下了一個等級。該等級可清楚地反映一項工作所需技術與體力,以及負責此工作的工人應該領取多少工資。不經科學調查,雇主工資付得不明不白,工人工資領得糊里糊涂。通過對廠里所有工作進行標準化計算,我們完成了對工資等級的制定。
我們不計件付工資。有些工人領日薪,有些領時薪,但幾乎無論哪種,都有規定的最低生產量。如果達不到這個生產量,不管是工人還是我們自己都不清楚工資是否已掙得。在能真正付工資之前,必須完成確定的工作量。如果說看門人只要人到了便能領工資,工人則只有完成了工作才能掙得工資Cye.com.cn。
根據已掌握的情況,1914年1月,我們宣布正式實行利潤共享計劃。該計劃規定,所有工作,在一定條件下的最低工資都是每天5美元。同時我們也將每日工作時間降為8小時——之前是9小時一天——也就是說一星期改為工作48小時。這完全是我們自主自愿的決定。所有工資標準都是我們自愿定下的。這在我們看來,有利于社會公平,而且說到底,這樣做也是為了自己的滿足感。如果你感到,自己能使其他人幸福,能多少減輕同胞肩上的負擔;感到你自己多提供一點工資,別人或許就可以存起積蓄,享有閑趣——你便會覺得愉快。善意是生活僅有的真正財富之一。有志者事竟成;但除非他最后收獲善意,否則他也沒有什么獲益。
這樣的工資標準并不帶任何慈善救濟的意味。不過這點并未得到廣泛的理解。不少廠商認為,我們這樣宣布不過是因為財大氣粗,想做個宣傳。他們指責我們破壞了行規——違反了盡可能壓低工資的習慣。此種行業習慣毫無可取之處,應當被擯棄,而且終有一天會被盡數擯棄。否則,我們無法消滅貧困。并不是說,我們愿付也付得起高薪,就作了這樣的改變;而是因為只有我們這樣做了,企業基石才更為持久穩固。我們不是在分發什么,而是在為未來建設。一家支付低工資的企業總是岌岌可危的。
可能沒有哪家企業的聲明,能像這項聲明一樣引起世界范圍內的討論;但絕大多數人都誤會了這項計劃的意思。工人們普遍認為,不管自己做的是什么工作,都將得到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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