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強制流動攤販申請工商登記
“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相信很多人對這幾句話記憶猶新。2006年底,河北小販崔英杰殺害城管隊長一案開庭審理時,崔英杰的辯護律師用這幾句話說明崔英杰擺攤賣烤腸的行為并不違法,只是他沒有營業執照,因此他賴以生存的車、煤爐被城管沒收。
因為一張合法的營業執照,大中城市里城管和流動攤販的“貓鼠游戲”,已經成為近年來飽受社會詬病的現象,有人統計,這些被冠以“游商”、“走鬼”的無固定場所攤販在全國不少于3000萬人,如果征求意見稿能夠通過,這些流動攤販將可以獲得營業執照,成為合法的個體工商戶,堂堂正正地擺攤做生意。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的這一規定,立即引起了關注和爭議,比較集中的觀點主要有:這一規定的進步意義毋庸置疑,但是如果真的放開,一些問題隨之而來:首先,攤販的無序經營的確會對社會環境和交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響,放開會否導致大量人員涌入,會否超過城市的承載限度?如果設置一定的Cye.com.cn條件,如戶籍等,是否又造成了另一種歧視,與降低流動攤販獲得合法身份的門檻這一立法初衷背道而馳?一位網友留言說:當大批游商來到北京,政府會不會要求只有北京戶口的,才能在京城練攤兒呢?
其次,流動攤販對其他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合法經營者不對等的競爭經營方式,很可能產生較大沖擊,會否導致二者矛盾直接對立?“我租了門面房賣西瓜,他拉著車賣西瓜,我們都有營業執照,有不同嗎?”有公眾提出了疑問。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流動攤販雖然給市民帶來了一些方便,但缺少規劃、臟亂差的形象也可能招致部分市民的反感。
對于這些疑問,趙曉光表示,正是考慮在征求意見稿的起草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爭議,國務院法制辦最終決定把這些問題拋出來,聽聽公眾的意見。因此,征求意見稿的征求意見時間將近40天,就是希望各界人士充分發表意見。此前,國務院法制辦行政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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