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民政局6日通報,為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廣州近日全面鋪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無須再找業務主管單位掛靠。
廣州市民政局近日印發《關于實施“廣州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社會創新觀察項目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規定,廣州自2012年5月1日起,全面鋪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此前,廣州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放開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等8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
據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唐國平介紹,直接登記指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須前置行政審批的情況外,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即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無須經相關部門前置審批,也即無須找業務主管單位掛靠。目前,需要前置審批的領域主要涉及教育、培訓、衛生、博物館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唐國平表示,實施社會組織直接登記,一方面并未改變相關業務部門對社會組織依法管理和業務指導的職責;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各有關部門將之納入指導監管范疇,最終形成“登記管理機關統一登記、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管理”的依法監管體系。《方案》中,明確了公安、消防、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等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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