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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媒體報道:針對擬于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電動摩托車國標”,中國自行車協會已遞交“延緩執行”申請,昨日,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將于今日看到他們的申請書。
據其介紹,“延緩執行”申請主要涉及五方面內容:“電動摩托車國標”允許電動摩托車開上機動車道,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騎車人有生命安全危險;制定單位雖吸收了部分電動自行車行業相關企業,但這些企業的規模、影響力、技術水平、質量水平,并不具備廣泛的代表性,全國電動車十大知名品牌及銷量前十位的企業均未入選;“電動摩托車國標”不應與10年前、正在修訂中的“電動自行車國標”無縫對接,導致電動自行車行業失去生存和發展空間;“電動摩托車國標”,是強勢利益集團即“摩托車集團和摩托車行業”,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等。
“距離電動摩托車國標實施,只有25天的時間”,陸金龍說,由于國家標準委員會今天才會看到他們的申請書,所以,何時能接到官方回復還是一個未知數。
他表示,電動摩托車國標的制定過程,相當于一次立法過程,所以,向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提出“延期執行”申請,是他們目前唯一能采取的自救方法,“如果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裁定,仍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電動摩托車國標,或者是到了明年1月1日,還沒有接到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的回復,我們也不知道該怎么做”,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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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揚子晚報報道:近日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出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電摩條件》),引來坊間議論紛紛。因為這意味著明年1月1日起,眾多車主必須經過考駕照、上牌、買保險等一系列冗長手續才能騎電動車了。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昨透露,將暫緩實施《電摩條件》,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
陸金龍強調,中國自行車協會之所以提出暫緩實施申請主要基于五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參與《電摩條件》制定的單位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第二,《電摩條件》與10年前出臺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無縫對接的說法缺乏嚴謹的科學發展觀精神;第三,《電摩條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備普遍服從性;第四,《電摩條件》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第五,《電摩條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人民生命隱含巨大危險,不安全因素倍增。
當記者詢問陸金龍“強勢利益集團”的具體所指,他明確表示,“就是指摩托車集團、摩托車行業”。
陸金龍承認“協會要考慮本行業的利益”,“不回避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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