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實際上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即便低價公開賣出(部分)房,開發商也不能迅速收到賣方所得資金。
地產業界的讀者會很清楚,非地產業界的讀者也很容易想清楚,只要你的開盤價比較低,很多人就會“打招呼”找到開發商“留房”。 房地產的開發過程中要蓋上百個章,每一個拿章的人都會有類似的要求,要求留一兩套房子。
打了招呼就不能再出售了,但是他們不會立刻給開發商房款,而是要等到房價漲了很多后賣出,再支付房款。
這樣的結果不算是索賄受賄,因為成交價就是開盤價,是“市場價”成交,賺的錢是打招呼人可以解釋的“投資房產”的收入。這種投資是旱澇保收的,房價沒有漲或者跌了,他再說一聲“不要了”,風險就被轉嫁給了開發商。更有甚者,在房價上漲以后,還會有大量的人找各種關系,要求開發商以開盤價把房子賣給他。
打招呼要求留房的人實際上也有一個底線,就是不會主動要求開發商按照低于開盤價的價格(起碼不是低很多的價格)賣給他房子,因為那樣會有索賄受賄的嫌疑,不是“正常投資房產”。
正因此,開發商是絕對不敢以低價開盤,而引發這些打招呼要房、留房人的想法的。
正因此,開發商會希望和炒房團合作——定一個較高的開盤價,但立即以很大的折扣賣給炒房團(有時甚至是五折、六折),而且只賣出開發商希望賣出的數量,其他高價開盤的房子就慢慢地賣。
如此合作的直接結果是高開盤價、開盤高成交量,這會直接影響市場心態,給開發商和炒房團帶來更大的利益。
鏈條一:炒房團哪來的錢?
炒房團的資金來源主要分兩塊——初始資金和銀行信貸資金。
實際上,炒房團的主角們并不是真正的初始資金出資方,或者說只是小部分資金的提供方。更多的是私募帶資管理和操盤手團隊操作,而炒房團的成員只是被組織起來的“演員”。這些“演員”的主要任務一是前臺露面;二是以他們的身份套取銀行資金。
這些“演員”主要來自富裕地區的農村,操作者和村委會聯合起來組織村民,并像傳銷一樣洗腦,把他們包裝成為有錢人,培訓他們的言行以應對銀行等部門的審查。
套取銀行資金是關鍵。炒房團要獲得足夠的銀行貸款,首先要讓銀行認為這些人是有錢人,能夠有足夠的資金去還貸。因此這些人就被包裝成為有錢人,穿上各種名牌,還要編好發家故事,市場上流傳的“浙江故事”、“山西故事”就來源于此。
這樣的炒房團的組織結構一般以村莊為單位,因此這些人彼此緊密團結,村委會等出具證明、文件也更方便。
炒房團初始資金是用來提供貸款首付的過賬資金。這部分初始資金不需要很大,因為可以一個人一個人過賬。
對于炒房團而言,由于其獲得的實際價格只是開發商公開售價的五六成,因此在得到銀行按揭信貸之后,炒房團實際上連首付都不用以自有資金支付,而月供資金也可以從銀行套取。
鏈條二:怎樣撤出?退房!
炒房行為最終成功的關鍵是房屋要能夠出手,順利退出才意味著真正的成功。
從我國的政策,尤其是稅收政策來看,炒房行為的成本看似是很高的,尤其是不足兩年的房子。而且炒房團人數眾多,又是異地炒房,對于有關房屋的管理也很難,拋售會很困難。那么炒房團如何退出? 本新聞共 6頁,當前在第 3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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