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殯葬綠皮書》剖析壟斷暴利
四大“病障”牽纏殯葬業
934.8萬人,這是民政部統計的我國2008年死亡人口。如果每具遺體按照2000元消費計算,我國每年喪葬消費額近200億元。 相比巨大的殯葬服務市場需求,我國殯葬法規制度、管理體制、服務機構等方面存在諸多不適應之處。我國目前的殯葬管理體制還存在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問題很突出。殯葬管理單位大多數還是事業單位,集管理、執法、經營于一身,形成殯葬壟斷,造成殯葬暴利,深為廣大群眾詬病。
3月31日,由民政部殯葬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編撰的我國首部《殯葬綠皮書》,在北京舉行主題報告會。綠皮書中的《中國殯葬事業發展報告(2010)》指出,公共財政投入不足、基本服務能力和水平不適應、市場化服務不規范、殯葬用品銷售市場監管不健全這四大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殯葬業健康發展的最大障礙。
綠皮書指出,雖然目前我國出臺了《殯葬管理條例》、《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文件,但是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體制不順、政事不分,管理層次混亂,壟斷經營與違規經營共存、市場混亂等問題;殯葬服務業面臨設施不足、群眾治喪不便,公墓過多過濫、市場混亂,服務經營方式落后等一系列為社會詬病多年的問題。
我國殯葬業的經營主體是民政部門,占絕對優勢,即使是聯營的殯葬單位,也是由民政部門掌握支配權和主導權。殯葬服務設施屬于國家特殊管理領域,目前我國的殯葬服務管理體制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殯葬管理處代表民政部門對殯葬服務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殯葬管理處與殯儀館分開設置,但僅僅限于形式,實質上并沒有分開,殯葬管理部門仍然享受著殯儀館的經濟利益。二是殯葬管理處與殯葬服務機構合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既是管理處又是經營服務實體,有些民政局領導干部兼任殯儀館館長或公墓董事長、總經理,有些民政局局長是殯儀館和公墓的法人代表。這種情況下,民政部門既是政策法規的制定者和監督者,又是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
我國殯葬服務業也存在諸多問題,目前我國的殯葬服務機構設置遠未達到市場要求,更說不上治喪的方便快捷和滿足群眾多層次的要求。各大中城市火化量高度集中,很難做到方便群眾,目前除了大中城市,在縣級城市和農村,群眾的殯葬活動絕大部分沒有在殯葬服務機構進行,大量活動在家庭或社區舉行,封建迷信和殯葬陋習在這種高度離散的殯葬活動中蔓延,管理部門也無從管理。
此外,我國公墓過多過濫,公募市場泛濫。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公益性公墓23萬個,經營性公墓1500多個,這些公墓中,經營主體有國家、集體、個體,投資渠道有內資、外資,體制上有公有制、私有制、還有股份制,違規建造的公墓中,亂占耕地,管理較差,即使是合法公墓也存在超面積建造,特別是有的公墓的經營者大肆炒賣骨灰格位,廣東、江蘇等地先后出現多起骨灰格位傳銷事件。再加上殯葬市場壟斷性較強,市場競爭不足,服務性收費價格高,服務質量差,監管薄弱,缺乏機制制約,群眾負擔較重,意見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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