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電影和出版,它們天生就是一家人,關鍵是,網游和出版不光是拿著版權,還要拍攝成電影。
“盛大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其主要收入來源是付費閱讀,未來,會有10%-20%賣版權收入。我覺得盛大早晚會自己拍電影,畢竟擁有了相關資源。中文在線,正是因為付費閱讀的模式成熟了,在市場上有足夠的成長性,它理所當然會考慮與資本有關的運作,比如上市。”王煜全表示。
其次,傳統出版單位自主研發能力不足。
在新媒體、新技術推動下,全球出版業正在經歷一場深刻的數字化轉型。然而,出版單位和新聞單位自主研發的卻很少。這主要是由于新聞出版業多年從事的主要是內容生產,傳統的編審校已成為習慣性工作。出版單位的人才培養和資金投入都集中到業務方向上,對于技術的研發投入和積累都非常少,僅有的技術人員也多半是負責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
而有關業內人士也對本刊記者透露,“傳統出版在數字領域掙錢的幾乎沒有。特別是電子書企業,傳統出版者對他們都很氣憤。因為之前說好了要拿分成,實際上卻沒分到。為什么?其實,電子書企業核心是賣設備,一臺電子書值一千元錢,里面的內容叫附送,一下子打包附送10萬本書,讀者如何看?”
第三,版權面臨挑戰。
近日,盛大文學CEO侯小強連發六篇微博并公布手機號,呼吁作家、出版社聯合起來起訴百度侵權。一時間,盛大文學和百度之間的侵權之爭硝煙彌漫。
在百度文庫,任意輸入一位中國作家的名字,他們絕大多數作品都會一一呈現:王蒙、余秋雨、海巖、王朔、韓寒等,這些作家的作品整齊劃一地排列,以多種形式供網民下載閱讀,卻沒有哪位作家通過這種下載渠道分得版稅。
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讓網絡侵權案件面臨取證難、認定難、維權成本高等問題,權利人往往對侵權行為采取放任或無可奈何的態度。部分權利人甚至默許一些知名度較高的網站盜版使用自己的作品,以此提高自身知名度,反而助長了網絡侵權行為。
歸根結底還是版權桎梏。中國的版權非常分散,沒有一家公司能保證暢銷書的版權做進電子書里。跟國外版權管理的嚴格、清晰不同,中國缺少一個平臺可以代理所有的數字版權,電子書就意味著新書的版權拿不到,導致里面存儲的內容全是套裝的二十四史、漢英大詞典等,有多少人愿意讀?
最后,網絡作家飽受爭議。
仔細研究盛大文學、起點網、中文在線等會發現,這些網站的作家都是本網站的簽約作家,而在排行榜上熱銷的小說,大都是作家在網絡上寫完之后再出書的。很多網絡作家在寫小說的過程中,錯字連篇、污言穢語,但是讀者根本不在乎,它相當于評書聯播的網絡版,用碼字的方式把講故事的形式搬到網絡上,而講故事、說評書永遠有市場。
但是,當打開很多文學網站時,會赫然發現諸如王蒙、王朔、余秋雨這樣大牌的作家都是本網站的簽約作家,業內人士向本刊記者揭示,“這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是網站利用知名作家的名氣達到宣傳營銷目的的一種伎倆。”
不少作家對網絡作家的身份心存不屑,畢竟作家都追求永恒,而網絡小說十年之后將沒有任何保存價值,所以也就沒有出版紙質的必要,除了點擊量最多的幾部。
閱讀電子書的人群和書籍愛好者本質上是“道不同”,這兩個群體的用戶需求、用戶行為大相徑庭。閱讀電子書的人大都對新鮮事物接受能力很強,有強烈的群體認同感。一方面會因為好奇、刺激而嘗試數字閱讀產品,同時又對傳統的習慣有逆反心理,總想挑戰一些默認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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