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渠道商稱,當初“上線”在向他們“招商”時稱,A發展B,B發展C,C發展D,A從B、C、D的身上都會獲得返利。而“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鄭州站”甚至宣稱,要快速掙錢,產品是道具,構建“消費者聯盟”是目的;“你構建的消費者聯盟,每個會員的消費與積分,都與你的分配有關”。
不過,以受害人身份出現的陳輝宇、朱建華等渠道商說,在太平洋直購“未來利潤”批發的體系中,A批給B,B批給C,C批給D,A只“吃”B的保證金與推廣獎金,這當中并不存在傳統傳銷中的“通吃”。但是A卻可以“通吃”直接或間接“下線”的累計積分,被推高升級。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商品銷售和PV積分推廣銷售哪個是太平洋直購網目前主要的工作。
就此,唐慶南稱:PV的推廣最終都會落實到網購的自然消費上,太平洋直購有海量的商品供購買。而“精彩生活”的資料上更是宣稱平臺上所銷售和購買的商品高達2000多萬種。
不過,很多渠道商卻不認同。朱建華等渠道商告訴早報記者,通過網絡購物來獲得“PV”是相當難的,如充50元話費才能得到0.08PV。而依據“精彩生活”的數據,網購積1000PV,需在太平洋直購消費20萬元左右才能實現。
“沒有多少人有這種消費能力。”郭國魯等渠道商說,“算來算去,只有拉人頭、發展下級渠道商才最劃算。”
唐慶南說,如果僅消費話費等低積分的商品,積累1000PV是非常困難的,但高積分的產品積累PV卻比較快,如:購買幾箱“‘精彩生活’五糧液尊酒”,就可輕松完成1000PV。不過,他也承認,那些交納了幾十萬保證金的渠道商靠自己網購消費是幾輩子都拿不回保證金的,必須去招商。
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
太平洋直購為了讓渠道商“安心”,還推出了一項由“精彩生活”、渠道商與(第三方)銀行簽署的賬戶監管協議,將渠道商交納的保證金進行凍結監管擔保。
在采訪中,一些渠道商稱,他們當初就是看到這“保障”后,才“大膽了起來的”。
然而,吳瑞祥等人卻在質疑太平洋直購發放的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他說:依太平洋直購的數據,太平洋直購返還的推廣獎金已至少10多億元,如此巨額的資金從哪來?“太平洋直購肯定動用了保證金,宣傳凍結監管保證金,就是為了虛構事實,掩蓋真相。”
就此,唐慶南告訴早報記者:向渠道商發放的獎金,確實動用過保證金。但他辯駁稱:并非所有渠道商都簽署三方監管協議,只有四級(交納保證金7萬元)以上渠道商才可自主選擇是否簽署此協議;被銀行監管的保證金“肯定是不會動用的”,但其余的保證金從法律來說“百分之百是可以用的”。
唐慶南稱質疑者們需厘清一些法律關系:第一,這個錢能不能收;第二,這個錢能不能用;第三,分配方案違不違法;第四,有沒有侵害。唐慶南說,太平洋直購收取、動用保證金沒有違法,也沒有傷害到他人。
太平洋直購到底有沒有動用經過凍結監管擔保的保證金?質疑者與渠道商們稱“無從查證”,而早報記者亦無權限從銀行核實這一詳情。此外,太平洋公布了4個賬戶,其中一個是唐慶南個人的賬戶。孫樹茂等10余個渠道商稱他們的保證金打到了唐慶南的個人賬戶,如何保證這筆錢的安全?
目前,只有偵查機關通過調查后才能揭開這兩個問題的“謎底”。
集資性質的商業模式
吳瑞祥還質疑太平洋直購的經營模式是否具備持續性。而越來越多的質疑者,已將質疑的目光聚集在了太平洋直購高速“圈錢”的合法性上。
翻閱公開信息,早已有人指出:太平洋直購的盈利能力與推廣鎖定的未來利潤規模不相匹配。如:依據太平洋直購發布的信息,已收取了至少幾十億元的保證金;而依“精彩生活”的數據推算太平洋直購2011年的總交易額也就20億,利潤甚至不會達上千萬。
唐慶南說,“精彩生活”收取的保證金,在財務角度上講,不是利潤,2010年“精彩生活”繳稅只有1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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