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商業合同中最為重要的因素就是價格,但是煤電價格并軌后,一年一度的煤電產需銜接會上,煤電雙方雖簽了18億多噸的合同,但是絕大多數合同只簽訂了購煤數量,價格一欄卻是空缺。
價格認同存在差異
“造成電煤合同有量無價的原因是,電企和煤企雙方在價格方面很糾結,”金銀島煤炭分析師戴兵告訴記者。
1月20日,一年一度的煤電產需銜接會在海南匯總結束,而國家發改委原定的2013年1月15日為電煤合同簽訂的最后一天,但雙方一直因價格問題僵持不下,直到1月20日才結束。
初步匯總后,簽訂的合同成交量為18.7億噸,遠高于去年12億噸的合同成交量。這是煤電一體化后的第一個煤電產需銜接會,雖然合同成交量比去年增長了近6億噸,但大多數合同卻只有購煤量,而沒有成交價格。
據戴兵介紹,煤電雙方在合同價格問題上存在著分歧。煤炭企業認定的價格是在現在的價格基礎上每噸還要高差不多50至60元,而電力企業認定的煤炭價格比當前的甚至還要低一點。
1月21日,京唐港發熱量5800Kcal/kg 的動力煤,倉儲地山西,價格為675元/噸;曹妃甸港發熱量5800Kcal/kg的動力煤,倉儲地內蒙古,價格為 665元/噸;天津港(6.49,0.02,0.31%)散貨交易市場發熱量5800Kcal/kg 的動力煤,倉儲地內蒙古,價格為665元/噸;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發熱量5800Kcal/kg 的動力煤,倉儲地內蒙古,價格為660元/噸。
電煤之間各自認定的價格存在著每噸50至60元的差距,雖說每噸只是五六十元的差距,但對于幾百甚至千萬噸的購煤合同來說就不是一個小數目了,因此,電煤雙方才寸步不讓。
但是,在國家發改委規定的期限內不簽又不行,2012年底,國務院做出深化電煤市場改革(電煤并軌)的改革部署后,鐵道部門隨即與國家發改委、相關協會和一些大型電力企業溝通后迅速制定了《鐵路電煤運輸管理辦法》,其宗旨是“加大電煤運輸保障力度,確保2013年電煤運力配置總量高于上年水平。”最為核心的內容是對于電煤產需銜接會上簽訂的合同煤將優選安排運力。
于是,在國家發改委確定的最后期限內,煤電雙方不得不簽訂有量無價的合同,即合同中只簽訂了購煤數量,而價格隨后協商。
“這樣的合同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不能算是購銷合同,因為合同最為核心的因素是價格,而這一項單單空缺,因此這樣的合同只能算是一個購煤意向書,目的就是為了向國家發改委爭取運力分配額度。”生意社煤炭分析師翟新宇告訴記者。國家發改委是根據購煤合同分配運力,如果不簽訂合同就意味著有可能得不到國家發改委的運力分配額度。
煤價走勢各執一詞
電煤合同購銷量雖然簽訂了,但沒有價格,用煤怎么辦呢?可以說這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對于這個問題,煤電企業自有他們的一套解決辦法。
“合同價格估計短時難以敲定,但我們可根據合同的其他規定先發貨,讓電企先用著,過后再談價格。”山西一家大型煤炭企業不愿公開身份的人士告訴記者。
這雖不失為一個擱置爭議的折中辦法,但毫無疑問,煤企和電企圍繞價格將會長期展開博弈,因為煤企始終認為煤價要上漲。
“煤企認為煤價要上漲也是有一定根據的。”戴兵告訴記者,綜合各方面報告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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