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經修訂后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對外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筆者認為,修訂后的外匯管理條例是中國政府在外匯收支格局發生重大變化之后進行的順應時勢的舉措,象征著中國外匯管理思路的重大轉變。
導致中國政府修訂外匯管理條例的根本原因是自2005年以來中國國際收支雙順差出現爆發性增長,導致外匯儲備加速累積,損害了中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加大了央行的沖銷難度,加劇了國內流動性泛濫的局面,從而最終帶來了通貨膨脹壓力以及資產價格泡沫。
盡管1994年以來中國持續保持了長達十余年的國際收支雙順差,但是直到2005年人民幣匯改以來,雙順差給中國經濟帶來的負面問題才真正得到重視。2005年之前,中國的貿易順差一直保持在200-300億美元左右,2005年貿易順差超過1000億美元,2007年貿易順差超過2500億美元。按照外管局國際收支表統計,2005年之前,中國引入的FDI一直保持在400-600億美元左右,2005年FDI突破800億美元,2007年FDI突破1400億美元。經常賬戶與資本賬戶雙順差的突然放大,造成了外匯儲備規模的驟然膨脹。2003年中國外匯儲備存量約為4000億美元,2004年突破6000億美元,2005年突破8000億美元,2006年突破1萬億美元,2007年突破1.5萬億美元。如果考慮到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外匯掉期、央行要求全國性商業銀行以美元繳納人民幣法定存款準備金等因素,則2007年中國外匯儲備增加額高達6300億美元以上,超過了2005年以前若干年的外匯儲備增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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