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的外匯資金流入對于中國經濟而言是一個新問題。就在10年前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后,盡管中國政府承諾人民幣不貶值,但境內外居民和企業并不相信中國政府有能力或意愿維持本幣幣值穩定,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資本外逃。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前,中國外匯儲備規模保持在1500億美元以下。危機的爆發使得中國政府認為,持有充分的外匯儲備既能夠滿足支付進口、償還外債等傳統需求,也能夠在本幣面臨沖擊時干預外匯市場,維護金融穩定。在東南亞危機爆發前,由于中國國內外匯資產相對短缺,中國政府實施了“寬進”的外匯管理策略。危機爆發后,為了防范資本外逃,中國政府加強了“嚴出”的外匯管理措施。“寬進嚴出”的外匯儲備策略在當時是有效和恰當的。但現在看來,以外匯儲備對抗擊沖擊的作用可能被夸大了,應對危機更根本的的方法在于及早糾正國內外經濟失衡。
然而世界變化的速度太快了。不到十年時間,中國就由一個外匯短缺的國家變成了世界頭號外匯儲備持有國。隨著外匯儲備規模的增長,持有外匯儲備的成本和風險也日益凸現出來。美國國債的低收益率(4%左右)與中國引入FDI的收益率(超過20%)之差折射出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美元大幅貶值導致的外匯儲備資產國際購買力縮水凸現了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由于外匯占款不能被央行充分沖銷(因為沖銷的成本越來越大——央票的市場利率越來越高),導致國內流動性泛濫和信貸旺盛,推動了通貨膨脹和資產價格泡沫的形成。
解決上述問題,成立中投公司以提高外匯儲備的收益率固然是一時之選,然而根本對策還是要積極進行國內經濟結構調整,改善國際失衡,降低外匯儲備的增長速度——這便是外匯管理條例的修訂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