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強了對外匯流入的監測和控制,尤其是對通過出口收匯和FDI結匯等渠道流入的熱錢的控制。例如,要求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要求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應當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增加對外匯資金非法流入、非法結匯、違反結匯資金流向管理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明確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資金流入流出進行監督檢查及具體管理職權和程序等等。
在人民幣單邊升值預期刺激大量短期國際資本流入的背景下,加強對資本流入的管理有助于增強中國貨幣政策的自主性,維護國家金融安全。7月份外管局、商務部和海關總署開始實施對出口結匯的聯網核查,發改委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外商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嚴防外匯資金通過FDI渠道的異常流入。目前中國針對短期資本流入的管制措施已經全面加強——這可能是最近兩個月內外匯儲備增速放緩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提高了中國企業自主持有外匯收入的規模以及中國居民和企業進行海外直接投資的自由度,折射出從“藏匯于國”向“藏匯于民”思路的轉變,。強制性結售匯制度事實上已經基本取消了。新外匯管理條例取消了外匯收入強制性調入境內的要求,增設了境內主體從事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目前依然主要通過QDII渠道)、境內主體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等交易項目的管理原則,簡化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的行政審批。這一方面可以解讀為央行為了緩解官方外匯儲備上升的權宜之計,另一方面也可以解讀為中國政府實施“藏匯于民”以及推動中國企業在人民幣升值背景下實施海外直接投資的戰略性舉措。
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資本項目的進一步開放。這包括增設境外主體在境內籌資的管理原則,以及簡化了中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的行政審批、增設中國居民和企業對外證券投資和衍生品投資的管理原則等。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而言,通過資本項目開放而最終融入到金融全球化進程中去,是堅定不移的發展方向,是中國改革開放進程最終完成的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