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引導。
在商業銀行信貸擴張動力較強的情況下,向金融機構提示貸款過快增長的風險,傳達宏觀調控意圖。引導金融機構合理控制信貸投放總量和節奏,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優化信貸結構,合理控制基本建設等中長期貸款,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劣質企業的貸款,加大對“三農”、就業、服務業、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對受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地區的金融服務,支持災后恢復重建。
五是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
中國農業銀行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中國人民銀行正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完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國家開發銀行的商業化改革穩步推進,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籌備中。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截至2008年6月末,對1771個縣(市)累計兌付專項票據1206億元,有效化解了歷史包袱。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增強,支農服務改善。
六是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進一步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在人民幣匯率升值的同時,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同時,修訂發布《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打擊跨境資金違規流動,加強異常外匯資金流動的部門協調和聯合監管,建立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制度,完善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完善外債指標管理。進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及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推進外匯市場發展,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規避匯率風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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