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經濟形勢不斷企穩向好的背景下,《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13日公布。《中國證券報》認為,這份被經濟界人士稱為“新36條”的重要文件,意在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有利于增強經濟的內生動力,有利于發揮國有資本和民營經濟各自的積極性,推動中國經濟體制在發展中不斷完善,必將在改革開放的歷史畫卷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新36條”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公用事業(1942.552,17.34,0.90%)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等領域,其政策效果值得期待。
一般來說,民營企業帶動就業和居民消費能力更強。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研究表明,按附加值計算,中國民營企業的資本回報率比國有獨資企業高50%,比國有控股企業高33%,比國有參股企業高24%。鼓勵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有助于提高經濟效率和質量,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
《中國證券報》認為,“新36條”作為鼓勵促進民間投資的綱領性文件,在具體執行以及配套措施上仍有待細化。比如,怎樣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財稅、融資等政策支持力度;如何落實公開、透明原則,使國有資本、外資、民營資本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等等。同時,應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指導和規范,在放寬市場準入的同時,切實加強監管,使日漸壯大的民間投資真正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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