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創業可申請貼息資金
凡昆明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和自主創業的農村勞動力,申請辦理個體經營、創辦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用于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和對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貼息資金補助。其中:屬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屬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由各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
首次創業人員可獲補貼
在昆明市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首次創業人員,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招用云南籍勞動者3-5人(含)就業、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首次創業人員1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招用云南籍勞動者6人以上的,給予首次創業人員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首次創業人員是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再增加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
創業人員當年創辦的企業吸納昆明市城鄉勞動力就業,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組織城鄉勞動力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培訓費用50%的培訓補貼及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最高不超過400元。
另外,有創業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且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憑相應證件可到市、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報名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免費參加創業培訓且考試合格后,培訓機構按每人1300元的標準申請創業培訓補貼。
困難企業可緩繳社保
通知明確,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除醫療保險外的社會保險費。在今年內,對困難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緩繳執行期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
同時,還將階段性降低多項社會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繳費費率下調1.5個百分點(單位不超過1個百分點,個人不超過0.5個百分點);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0.2個百分點,實施浮動費率的統籌地區一類行業下調基準費率,二、三類行業下調浮動費率;生育保險繳費費率擬下調0.1個百分點。
同時,還將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對采取協商薪酬、縮短工時輪班工作、在崗(轉崗)培訓等辦法穩定員工保崗位,減薪后工資低于昆明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參保困難企業,將按減薪人數、縮短工時人數、在崗培訓人數給與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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