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團省委聯合印發 《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從今年開始,在省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中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2012年安排資金1000萬元,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項目資金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湖北創業發展。
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扶持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畢業3年以內(含畢業年度),在湖北省內創業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分別給予2萬元至20萬元資金扶持。對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節能降耗、勞動密集型的創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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