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大街小巷,總是可以看到戴著灰色帽子、穿著灰色制服、腰間挎著小包、手拿紙筆的群體,這個群體穿梭于北京大街小巷,北京炎熱的夏季和寒冷漫長的冬天是他們一年中最難熬的時光。他們大多都有一輛老掉牙的自行車,不需要車筐和鈴鐺,用途只有一個:要竭盡全力以最快的速度騎到正要駛離車位的汽車旁,收費!
在北京,隨著小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停車位顯然成為了稀缺資源,而停車收費中的亂象也是大眾最為關心但又希望解決的問題。
限行、限購、上調停車費等政策多管齊下,幾項北京治堵的重要舉措緩堵效果尚待評估,但大部分對價格敏感的有車一族卻已經實實在在嘗到了痛楚,即高額停車費舉措將加重家庭支出。
另一個問題也沒有明確的答案:調高停車費將會產生巨額收入。這個錢歸誰用,到底用到哪里去了?
同時,同停車費一起調高的占道費也成為市民常提起的話題,總在猜測,占道費有沒有足額征收,專款專用?
占道費用途:
道路養護及停車、交通管理
對于占道費最終的資金流向,根據2011年6月市交通委和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停車占道費征收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了停車占道費實行市、區兩級二八分成,收入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道路設施維修養護、停車管理和交通管理,具體使用按照財政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規定:各繳費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繳納占道費,逾期未繳或未按規定足額繳費的,征收單位除追繳欠款外,按照與繳費單位簽訂的《委托經營協議》中約定的內容處理。
因此,占道費用的足額征收并按規定使用也就成了重中之重。
消失的過億占道費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停車設施處潘處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截至2011年8月17號,全市有備案機動車停車場5508個,停車位1,397,525個。根據停車場資源所有權不同,140萬個備案停車位當中,135萬個路外露天和地下是有產權的,不用給政府交占道費,只需按國家規定納稅;5萬個屬于占道停車位,屬國有資源,需給政府交占道費。
而在北京市于2011年4月上調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后,最高收費變為路側停車(占道停車)收費,第一小時10元,第二小時以后每小時15元,車主承擔更多停車費用的同時,此部分收取占道費后的資金流向也獲得廣泛關注。
占道停車位向政府交納費用的管理辦法規定:從2011年4月起,一類地區每車位每天35元,二類地區每車位每天15元,三類地區每車位每天3.6元。
那么5萬個占道停車位,即使全部按每天10元,70%使用率計算,每年也將產生1.28億元占道費,然而來自北京市財政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北京占道停車費收入為3372萬元。2010年,占道停車費收入降為2110萬元。那么過億未納入財政部門統計的占道費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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