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杭州市政府辦公廳獲悉,杭州正式出臺一系列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系列優惠政策,包括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落戶等等。
杭州提出,將放寬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高校畢業生在校區租房或在大學生創業園創辦公司,憑校方或創業園管理部門出具的申報證明,就可以辦理登記。
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如果2名以上高校畢業生設立合伙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如果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當個體戶的,還能按每戶每年2000元為限額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免期為3年。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有關個體經營(除限制行業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普通高校本科及專科(含高職)應屆畢業生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給予辦理落戶手續,具體政策按《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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