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盈利途徑多樣,可以通過正常經營新的公司獲得盈利,也可以通過出售、上市等途徑獲得收益。(投資公司的盈利途徑相對比較單一,一般是期望新的實體能夠上市,從而獲得較大的投資收益率)
3、項目成功率較高。公司在新項目開辦初期提供除資金以外的多種幫助,如創業輔導、提供必要的人員等,以提高新項目在“嬰兒期”的存活率。(據統計,大部分失敗的新企業都是在初生期即“夭折”)
4、創業者與公司(投資方)產生較為緊密、融洽的合作關系,創業者在成長為成功的企業家后會對公司有“孺慕”之情。(投資公司與被投資方之間只是利益結合關系,合作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多種矛盾)
三、所需要的條件
傳統型企業組織模式在向創業型企業組織模式轉變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最大障礙在于創業型企業組織模式在運行過程中需要一些特殊的能力和條件,主要包括:
1、選擇創業團隊和創意項目的科學的方式方法、流程、標準等。新的模式需要在傳統模式上進行組織結構的改進(見組織結構圖),同時需要開發針對新業務的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2、創業項目。因為選擇項目和創業者的標本(公司內部表現優秀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相對較少,因此會出現沒有合適的項目進行投資的困境。
3、與新的模式相匹配的其他公司章程、制度。
這些不足之處可以通過兩條途徑予以解決,一是積極學習投資公司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借鑒其成功之處,并把投資公司的經驗與傳統公司模式經驗進行創新性的融合,形成有獨創性的、適合新模式發展的管理體系;二是從傳統經營模式向創業型組織模式轉變采取循序漸進的方法,從小資金、小項目、少立項、創業型和傳統型混合發展的階段逐漸轉到完全的創業型組織模式,在漸進過程中吸取經驗,總結教訓,建立機制,完善體系,最終實現成功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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