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斷言:“在未來5至10年,將有一部分家族企業在交接班中消亡……”民營企業在繼承與發展間,做大抑或死亡?
中國民營企業走過了30年,第一批創業者往往都出生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趕上三年自然災害、上山下鄉、下海創業等“歷史進程”,他們的子女多數是80后、90后。現在父輩打拼下的天下,該是子承父業的時候了。不過,新的問題出現了。
這批最早一代民營企業創業者的子女,靠繼承家產,擁有豐厚財富,江湖人稱“富二代”。但通過《中國經營報》調查卻發現,他們或面臨不同的人生選擇,或面臨能力不能勝任的情況。
誰能成為新一代民營企業掌舵人?從一世到二世,信奉“家天下”的民營企業家們是否別無選擇?
方太集團董事長茅理翔曾斷言:“在未來5至10年,將有一部分家族企業在交接班中消亡……”民營企業在繼承與發展間,做大抑或死亡?請看本期特別報道。
“中國式繼承”之總述
“家天下”與儒家抱負
中國家族企業的現狀,孟浩然的詩里即有描寫:“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江山留勝跡,我輩復登臨!”很多領先的民營企業,創立于上世紀80年代,隨著創始人的老去,接班問題如期而至。
越是久負盛名的民企老板,越是率先遇到傳承的挑戰,比如萬向的魯冠球,華西村的吳仁寶。他們以極大的機會成本去賭一把,賭自己有個“好男兒”,從而完成從一世到二世的驚險一跳!
但事實上,他們真的別無選擇嗎?
回歸基本點——文化的宿命
家業難道不傳給子女?子承父業首先因為愛他們,同時也許與本土宗教里“香火繼承”的概念有關:據說人死后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質量,很大程度取決于后人的香火祭奠。如果沒什么家產留給后人,就沒有把握祭奠會如期如質如量進行。可見,把家產和事業留給子女既是愛他們也是愛自己,天經地義。
西方人不一定這樣想。按照基督教的說法,人類都是上帝的孩子。生前財富的獲得,是上帝的眷顧;死后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取決于上帝對其一生善惡的評判,與后代財富多寡無關。于是,像卡耐基、洛克菲勒那樣,晚年捐出巨額財富做慈善,能抵消財富獲得時可能的“原罪”,有利于獲得高分,增加上天堂的機會。這樣算下來,捐給社會比留給子女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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