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21世紀經濟報道》的侯繼勇來采訪,我們一起回憶了過去十年來的大事。談到三大,我的觀點是,中國互聯網的“三大”對于中國互聯網曾經做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
騰訊、百度、阿里巴巴,這“三大”的貢獻,我認為有兩點,第一是在中國打敗了國外的互聯網公司,證明了中國互聯網還是屬于中國公司的,只有中國互聯網公司才能玩得比較好。第二,它們把中國互聯網的“天花板”撐高了。以前,互聯網做成10億美元的市值,就覺得挺了不起的了,現在市值幾百億美元也不覺得稀奇。
所以,我的結論是,今天中國的互聯網還是一個跟國際最接軌的行業,近距離與國外巨頭短兵相接,在一些產品模式上與國外齊頭并進。在過去的十年中,包括“三大”在內的很多互聯網公司創新了很多模式,導致國外互聯網公司在中國集體失敗。同時,三大的崛起意味著中國互聯網行業是有可能產生幾家幾百億美元市值的公司的。這在中國其他行業,特別是民營行業,是很難想象的。特別是阿里巴巴,它在商業模式、支付方式方面的創新對中國電子商務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它的開放式發展和由此形成的生態系統也使它成為中國互聯網在國際上的符號。
這都是過去十年中國互聯網的所有從業者奮斗的結果,但未來十年又會怎樣?
要論及未來,則必先論及現在。
這幾年,中國的互聯網公司,大公司在抄小,小公司也在抄襲。大公司抱怨說,小公司都在抄,我憑什么不能抄?但是,大公司忘了這樣一個道理:正是因為大公司抄襲,并借助既有的客戶渠道,甚至強行安裝、推廣,才逼迫小公司不得不走抄襲的“捷徑”。大公司不能本末倒置。其結果是,大公司沒有真正去做一些引導行業、引導創新的事情,而是在壟斷用戶、壟斷流量的基礎上抄襲同行,強行推廣,導致整個互聯網創新能力惡化。我認為,未來的十年,如果中國互聯網仍然像今天這樣,只有幾個大的市值公司,但整個行業卻失去了創新能力,失去了活力,這將是中國互聯網的不幸。
反觀我們的抄襲對象——大洋彼岸的美國,像Ebay、Amazon、Google這樣的老牌互聯網公司仍然富有活力,但這些大公司的存在并沒有妨礙像Facebook、Twitter、Groupon等新互聯網公司的崛起。究其原因,我認為在于美國建立了一套成熟的針對大公司的反壟斷機制,使得大公司不敢憑借自己的壟斷地位,去打擊、壓制競爭者。反壟斷機制的根本,在于防止大公司借助壟斷地位,排擠競爭對手,強行實現行業集中。美國大公司的商業道德不見得比中國的大公司來得高尚,如果沒有反壟斷機制,這些美國的大公司一旦控制市場,司法上無法形成遏制力量,微軟就不僅只是在Windows上捆綁IE,而且可能會讓任何與它競爭的產品在Windows上無法立足。
中國反壟斷法出臺三年,沒有任何作為。對大公司既沒有業務限制,也沒有拆分經驗。本來應該是懸在互聯網頭頂上的“達摩克斯之劍”,如果對行業中利用壟斷地位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視而不見,那它將是一把道士用的桃木劍,得不到任何尊重。現在,創業公司舉報無門,要么只能忍氣吞聲,要么只是在微博上罵幾句了事。整個社會也形成了扶植大公司、崇拜大公司的風氣,唯收入論,唯市值論,只問結果,不問過程和手段。對大公司是委曲求全,對小公司是求全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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