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顯示,自戀的CEO在極端情況下會扼殺公司,同時也葬送自己的職業生涯。十五年前,我在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結識了唐納德·漢姆布里克(Donald C. Hambrick),他或許稱得上是研究公司首席執行官(CEO)、高層管理團隊及董事會領域的世界級權威。我很幸運成為他的博士研究生。
唐納德目前是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斯米爾商學院(Smeal College of Business at Penn State)管理學斯米爾講座教授,獲得該大學埃文皮尤(Evan Pugh)榮譽教授稱號。
幾年前,唐納德決定進行一項嚴謹的學術研究,以探究自戀型CEO對公司會造成多大的損害。事實證明,他們的破壞力非常驚人,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最終會扼殺自己的公司。
唐納德剛完成了一項后續研究,在自戀型CEO所造成的諸多問題方面為我們提供了更為清晰的認識。
為什么要研究自戀型CEO呢?
除了我們知道如今商界存在許多自戀型CEO這一事實之外,唐納德這樣解釋道:
“企業研究人員可能不相信,高管自戀在理論或現實層面上都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他們可能把高管自戀視為企業運作所附帶發生的次要問題——使那些必須忍受高管自戀的人感到煩惱,或為有關自戀CEO的笑話提供有用的素材,僅此而已。然而,我們預期高管自戀會對企業實際成果造成影響,很可能包括戰略的宏偉性及高層管理團隊的唯命是從。自戀會影響高管在諸如戰略、結構及人員配備等方面做出的抉擇。”
雖然我們輕易地到處脫口而出“自戀”這個詞,但多年來心理學家對“自戀”這個論題進行了廣泛研究。漢姆布瑞克從心理學文獻出發,把自戀狂定義為表現出如下四大個性特征的人:
(1) 功名心/權利欲–>我非要得到應得的尊重不可;
(2)領導權/權威–>我喜歡成為人們關注的中心;
(3)優越感/傲慢–>我比別人出色;
(4)自負–>我滿腦子都是認為自己有多么非凡獨特的想法。
唐納德在研究這個課題期間所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就是很難接近你認為屬自戀狂的公司CEO并要求他填寫一份個性調查問卷——以了解他的自戀程度。你如果提出這個要求,就無法通過其助理這一關。因此,任何研究這個論題的人都必須找到某些不太唐突的方式來評估某CEO的自戀程度。
幸運的是,唐納德是一個聰明而且很有創意的人。
以下是唐納德在與其研究報告合著者阿瑞吉特·查特吉(Arijit Chatterjee)進行的兩次研究中發現的結果概要:
在第一次研究中,這兩位作者研究了111家計算機及軟件公司CEO在1992年至2004年期間的自戀狀況。巧合的是,我能想到近年來高科技領域的一些自戀型CEO,包括前電子港灣(ebay) CEO梅格·惠特曼(Meg Whitman,現任惠普CEO)、前惠普CEO卡莉·菲奧莉娜(Carly Fiorina)、前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現任谷歌常務董事長)及思科CEO約翰·錢伯斯(John Chambers)。(我下面會詳細解釋,按照這項研究的定義,我為什么認為史蒂夫·喬布斯不是自戀型CEO。)
他們創建了CEO自戀的如下四個衡量標準:
· 公司年報中CEO照片的突顯程度(照片尺寸)
· CEO在公司新聞公告中的突出程度(提及的次數)
· CEO在向股東發布的公開評論記錄中使用第一人稱單數代詞(即“我”)的頻率
· CEO薪酬(包括工資、獎金、遞延收入、無償配股、股票期權)與公司薪酬第二高的高管之間的差額
該研究表明,CEO越是自戀,其公司廣告支出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就越高,公司研發開支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就越高,公司成本就越高(按公司SGA<即Selling, General & Administrative Expense,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指直接與間接銷售成本加上公司一般及行政管理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計),而且公司債務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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