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記得我在 Stern 上的第一堂企業財務課,有多么的震驚。我當時選的是 Ashworth Damodaran
教授的課,Damodaran 是北美非常知名的財管權威,他寫的財務課本更是被 CFA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考試列為指定參考書。
開宗明義第一堂課,他站上臺就說:
企業存在的目的,在于最大化“股東得到的價值”。
因為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所以企業存在的目的,必須最大化它的持有者能夠獲得的利益。另外,Damodaran 也堅持企業不應該分心于環保、公益、社會責任,應該把利益分配給股東后,讓股東自己決定要捐獻到哪裡。
我當時其實是被他說服的,因為他說的話邏輯上非常合理。事實上,大多數 MBA (企管碩士) 學生都被灌輸這樣的觀念,當然畢業后到了職場,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真的去實行 (他們可能忙于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如果你問他們企業存在的目的,90% 都會回答你“Maximize Shareholder Value”。
但是這些年來,我開始有了不同的領悟。你看,所謂的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那是非!百Y本密集”的概念。在制造業的時代,蓋一條生產線要 10 億、100 億,整個公司的價值幾乎都是由“資本”去形成的,所以要說股東是企業的擁有者,那是正確的論述。
但我們已經要從“資本”密集的社會,漸漸走向“知識”密集的社會。在一個網絡公司,當每天晚上下班,同仁通通回家的時候,公司的價值也等于都跑光了。因為“人”才是知識的載體,而他們只需要非常小的資本,就可以維持運作 (你知道 LCD 產業一年賠掉的錢,夠養多少網絡公司嗎?)。在這樣的世界,我認為出“資本”的“股東”才是公司至高擁有者這樣的概念,應該要被推翻。
事實上,在一個知識密集的公司里面,每個員工的貢獻可能都比當初出資的股東還高。在 LCD 產業,每個 100 億買到的生產線都差不了多少 (否則大家也不會這么賠錢),但是在網絡的世界,Google 花幾十億“買”來的 Google+ 和 Facebook 股東也花幾十億“買”來的 Facebook.com,那可是有天壤之別。而這中間的差距,就是員工的貢獻。
所以員工是知識密集企業更重要的價值產生者,因此現代化的公司應該要彰顯他們的權益。最簡單的方式當然就是讓每個人都成為股東,透過技術股、選擇權,讓他們用產生的“CYE價值”去換取公司的“擁有權”。這件事情很多公司本來就有在做,但在普及度與比例上我認為還要更反映現實 — 也就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擁有股票,不是只有管理階層。而團隊合起來持有的比率,應該也要遠遠高過“出資”股東的比率,就像 Google、Facebook 這些成功的網路公司一樣。
過去 200 年的工業革命過程,我們累積了很多在“資本密集”世界非常合理、非常有用的觀念。但在進到“知識密集”時代的今日,這些觀念裡面有很多都必須被推翻。尤其身為創業者,我們更不能因循常規,我們應該要去思考,每個方法背后的邏輯,和在新的時空背景下是否有別的可能。
以企業存在的目的來說,我認為我們已經走入“Post Maximize-Stockholder-Value”時代,必須更重視員工、客戶等所有“Stakeholders”得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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