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2C這一業態中,由于購買方是普通消費者,所出售的商品五花八門而出現質量問題時多數商品不支持全國聯保,銷售方并不主動提供發票,從而導致了C2C交易一直游走在納稅的邊緣。
2012年,淘寶、天貓實現交易額突破萬億,其中天貓成交額大致為2000億元,保守估計淘寶交易額約為8000億元。如果不計算減免征稅的額度而粗略計算,以5%的額度征稅,淘寶上的商家一年下來將因此增加近400億元的稅收成本。
以0.8%-1.5%計,如果征稅,2012年淘寶商稅負為80億元至150億元。
事實或有偏差。數據顯示,一是目前94%的淘寶賣家年營業額在24萬元以下,大多不在征稅的范圍內,而一些發展較好的商家,在線下已經開始繳稅了。
根據現行稅法,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兩萬以下免增值稅,如果月銷售額超過兩萬、年銷售額80萬元以下,按3%的簡易征收率來計算繳納增值稅。
年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網店應該主動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稅率為17%,但可以用進項稅抵扣,具體算法是銷項減去進項乘以17%的稅率。
刨去94%不需要交稅的淘寶用戶+已經在線下交稅的淘寶用戶,如果對電商征稅,稅額遠低于400億元,也遠低于80億元至150億元,只有極少數商家會增加成本。
受打擊的還有極少數貨源渠道不正規的店鋪,如果要征稅的話,他們首先得出具相關的發票,而一些店主很難做到這點。這類店鋪在淘寶上絕對數量極少。
二是大家電的毛利率不到5%,電腦是6%-7%,服裝的毛利率約是50%,鞋是20%多,毛利率相對較高,但單價較低,刨去人力、正常的運營開支折算下來,服裝、鞋子等品類的凈利潤僅在10%左右,所謂利潤“薄得像刀片”,如果再算上3%的稅,商家利潤就更薄了。
張萬剛認為,目前稅收的確重,但并不能因此妖魔化,現實中一些稅并不像網上傳言一樣離譜。
思辨電商征稅法
是否對電商實征稅,牽扯大佬們對于商業世界未來的角逐。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蘇寧云商董事長張近東今年6份提案5份指向電商,其中包括建議B2C加強征稅。他在提案中稱,我國當下電商交易的 90%是以C2C的形式從事B2C的交易,約一半交易量游離于法律監管之外,進而導致假冒產品充斥、侵權現象嚴重;同時,非注冊經營、非稅銷售等行為導致行業不公平競爭,正規注冊經營企業成本高企,劣幣驅逐良幣。
張近東還進一步建言稱,工商、質監、物價、稅收等國家相關部門應該聯手介入電商交易平臺的電子政務對接,從制度層面保護知識產權,規避偷漏稅行為,消除無序競爭。
張近東建議稅收部門研究電子商務的征稅方式,加強稅收監管,在大數據化時代創新征收手段,從制度層面規避偷漏稅行為。
荊林波認為,中國對電子商務征稅雖具合理性,但其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在確定向誰征稅和征多少稅、制定怎樣的產業政策時,都應當以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可持續發展,提高社會整體福利為主要考量,在兼顧當前和長遠利益的基礎上形成合理的稅收方案。
過去,美國正是實行這樣的政策:美國早在1998年就出臺電子商務交易免稅法案,50個州中有41個州對網絡服務商免征銷售稅、使用稅;45個州對網上進行的商品交易征收1%的消費稅、使用稅(遠遠低于常規的4%以上的商品銷售稅)。
但是隨著電子商務競爭能力的增強,美國參議院今年5月6日剛剛通過的“市場公平法案”,允許各州政府對電商進行跨區征稅(州外銷售低于100萬美元的網店將被豁免),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網購的價格優勢。
但荊林波認為“不可照搬美國經驗,畢竟兩國商業的環境和發展階段截然不同”。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導呂本富則提出了自己的“三不原則”,網絡零售產業規模占整個零售業5%以下時,政府不要管;網絡零售的就業人數在500萬人以下時,政府不要管;網絡零售年收入在5萬元以下的就業人員,政府也不要管。
呂本富的看法曾一度被認為代表了國內輿論普遍看法。2012年12月,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和天貓交易額過萬億元,相當于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4%,直接間接就業人員超過1000萬人。全國網絡交易將是一個更為龐大的數據。
電商征稅恰適其時,在就業、他業、增收之間如何平衡,考驗著決策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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